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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第四批“好品山東” 品牌評價工作的通知省有關部門,各市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市場監督管理 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質量強省和品牌戰略,扎實推進全省質量品牌建 設,根據《山東省質量強省建設綱要》《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共建共享 “好品山東”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字〔2021 〕25 號)有關要求,省質量強省建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 以下簡稱質量強省辦)決定組織開展第四批“好品山東”品牌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第四批“好品山東”品牌評價分為產品品牌、區域品牌、地 理標志三個類別。其中,產品品牌類別細分為制造業、農業、服 務業三個領域。 二、評價重點及原則 ( 一)聚焦傳統產業升級、優勢產業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 壯大,以品牌建設助力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 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 ( 二)聚焦現代物流、商貿流通、軟件服務、工業互聯網、商務服務等現代服務業,鼓勵申報新型服務模式和服務項目。 (三)圍繞首發經濟、銀發經濟、直播經濟等新消費業態, 以及鄉村振興周邊產業和民營企業,加大品牌建設扶持力度。評 價工作適當向促消費領域傾斜,助力消費品以舊換新、提振消費。 (四)對能夠體現山東特色的、百姓喜聞樂見的新興類消費 產品、文創產品適當放寬申報條件(具體情況商有關行業主管部 門研究確定)。 (五)已入選“好品山東”產品品牌的,同一企業不得重復 申報相同產品,但可繼續申報其他主導產品。 (六)已入選“好品山東”區域品牌和地理標志的,不得重 復申報。 (七)如所申報的產品與已入選“好品山東”產品品牌屬同 行業或同類型,原則上綜合指標應高于已入選“好品山東”產品 品牌指標水平。 三、評價數量 第四批“好品山東” 品牌計劃評價發布數量不超過 100 個。 四、評價流程 (一)組織動員 省有關部門在本部門曾認定公布過的品牌主體中組織推薦, 各市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本市曾 獲評的山東省高端品牌培育企業、地理標志品牌中推薦,擬推薦 的品牌主體須符合 “好品山東” 品牌申報條件。 (二) 自愿申報 申報方式為線上申報。申報主體登錄“好品山東”品牌申報 系統( 網址:http://124.128.38.37:801/haopin/),按照申報 表(見附件 1)要求,通過系統提交申報材料,同時上傳印證材 料,填報的數據信息須真實、準確、有效。 (三)審核推薦 省有關部門、各市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市場監督 管理局)登錄“好品山東”品牌審核系統( 網址同上)對申報主 體進行審核,對擬推薦品牌主體進行排序并填報《“好品山東” 品牌推薦匯總表》(見附件 2)。 (四)資格審查 質量強省辦牽頭組織相關單位,根據申報條件進行資格審 查。 (五)組織評審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主體填報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量化 賦分和專家評審。 (六)擬定名單 結合資格審查、量化賦分和專家評審情況,形成第四批“好 品山東” 品牌建議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七)結果發布 第四批“好品山東”品牌建議名單經質量強省領導小組審定 后向社會發布。 五、其他事項 ( 一)省有關部門、各市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市 場監督管理局)要切實加強對“好品山東”品牌評價工作的組織 發動,對照申報條件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嚴格 比對印證,確保推薦主體優中選優,合理控制推薦數量。 (二)省有關部門請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前,將部門審核推 薦聯絡人員信息(見附件 3)發送至通知郵箱,以便開通網上審 核系統權限。各市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市場監督管理 局)使用原“好品山東”審核系統分配的賬號登錄。 (三)“好品山東”填報、審核系統關閉時間為 2025 年 2 月 16 日 24:00,過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