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登記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統(tǒng)計科技成果,服務我區(qū)科技成果參評2025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同時持續(xù)做好2024年度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建議項目科技成果登記工作,現(xiàn)就開展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青島市內單位單獨研究開發(fā),或作為第一完成單位與市外單位合作研究開發(fā)產(chǎn)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礎理論成果、應用技術成果和軟科學成果等),其中,執(zhí)行各級、各類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計劃(含基金、專項)產(chǎn)生的科技成果必須登記;鼓勵非財政投入產(chǎn)生的科技成果進行登記。
重點登記擬參評2025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的科技成果和未進行成果登記的2024年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參評項目。
1.青島西海岸新區(qū)工業(yè)和信息化局作為新區(qū)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新區(qū)的科技成果登記、公示、匯總報送等工作。
2.各級各類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計劃項目形成的成果。須提供項目下達單位蓋章的驗收、結題證書或評價報告等資料,驗收、結題或評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以驗收、結題證書或評價報告時間為準)。
3.自選項目形成的成果。高校、科研院所、協(xié)會學會、國有企業(yè)等支持形成的成果,須提供項目下達單位蓋章的驗收、結題證書或評價報告等資料。其余(含個人自選研發(fā))項目形成的成果,提供評價報告。結題、驗收或評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以驗收、結題證書或評價報告時間為準)。
4.科技成果登記按照屬地管理或行業(yè)管理,不得重復登記。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單位負責登記。
1.成果完成單位登陸國家科技成果信息網(wǎng)(http://www.tech110.net/),下載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tǒng)V11.0,安裝、運行,按照登記表填報要求如實填報該表。
2.科技成果登記系統(tǒng)中,成果概況、立項情況要求必須如實詳細填寫不得有漏填項;評價情況、知識產(chǎn)權情況、成果轉移轉化情況、成果轉化需求要求如實填寫,如確實沒有可不填寫;成果完成單位情況、成果完成人員名單、評價委員會名單、評價證書內容要求填寫詳細完整。基金類項目(包括國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寫評價委員會名單。
3.填寫完畢后,通過軟件“數(shù)據(jù)導出”中將文件導出(導出文件名默認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按要求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出具科技成果完成情況公示函(應加蓋單位公章,格式參考附件1,以下簡稱公示函)。
4.成果完成單位將成果登記壓縮包文件、公示函word版、蓋章公示函掃描件以及驗收(結題)證書或評價報告等附件資料掃描件報送至主管部門。郵件中還應包括聯(lián)系人及電話。
5.主管部門將科技成果完成情況集中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后,將統(tǒng)一報送青島市科技局。
6.有轉化需求的項目或者重大項目(不限于此次成果登記的項目)需填寫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2)和重大科技成果推薦表(附件3),以電子版格式一并報送。
7.各完成單位系統(tǒng)填報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
1.強化成果完成單位主體責任。成果完成單位負責對登記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guī)范性進行審查核實,確保登記的科技成果真實有效、分類清晰、信息完整,為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統(tǒng)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打好基礎。
2.高度關注重大成果、可轉化成果登記。成果完成單位要充分挖掘重大成果和對轉化有需求的科技成果,相關成果優(yōu)先登記,主管部門定期在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上推介展示,推動成果轉移轉化。
3.實行常態(tài)化申請。不在本次重點登記范圍內的成果,隨時受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