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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4年度省級重點項目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各市發展改革委: 為推動省級重點項目有序實施,精準擴大有效投資,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現就做好2024年度省級重點項目動態調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補項目 緊密圍繞全省“十四五”規劃實施,認真落實全省高水平開放暨高質量招商引資大會部署,突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等重大戰略要求,聚焦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降低物流成本等重點任務,增補一批引領性、支撐性、示范性項目。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滿足基本要求。項目按照省重大項目、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分類進行調整,增補項目應符合相應類別項目管理辦法和分管處室具體工作要求。 (二)具備合規條件。項目應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取得賦碼。立項、規劃、用地、環評、能評等主要手續基本完備,年內能夠按計劃依法合規開工。強化對項目建設內容、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的核實,避免重復立項、刻意夸大投資等包裝行為,確保項目按預期落地實施。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相關項目要按規定落實替代要求,沿黃地區新上工業項目要符合在合規園區要求。 (三)把握開工時間。新調入項目應為2024年1月1日以來開工項目或計劃下半年新開工項目,除長周期建設項目外,年度計劃投資不得少于總投資1/3,對2023年底前開工的在建項目不再列入。 二、調出項目 根據工作實際,對2024年省級重點項目進行全面梳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應予以調出。 1.項目前期工作推進緩慢,未按計劃開工,年內不具備開工條件。 2.項目已開工建設,但工程進度嚴重滯后于投資計劃,預期不能完成年度投資計劃和建設任務。 3.項目因國家政策、市場需求、建設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已不具備繼續實施可能性。 4.其他不具備實施情形的。 三、準備類項目調整為實施類項目 對部分符合實施類項目條件的2024年準備類項目,按程序調整為實施類項目。要求立項、規劃、用地、環評、能評等主要手續齊全,能確保依法合規開工。對于有新增建設用地需求的項目,要提供自然資源部門對新增建設用地是否符合規劃條件的審查意見。涉及村莊建設、“兩高”項目、沿黃區域新上工業項目,必須符合省有關要求并根據規定出具相關審核意見。 四、計劃調整 為充分體現省級重點項目的投資拉動作用,對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逐一核實,合理擴大年度投資計劃規模。新調整的年度計劃投資與項目總投資、建設期、時間進度等相匹配,年度計劃不少于總投資的1/3。對于完成調整后的省級重點項目,采取現場核實、與“四進”督導銜接等方式,進一步提升項目調度信息報送質量,提高項目進展、完成投資等上報信息精準性、有效性。 五、有關要求 (一)做好分類申報。要按省級重點項目分類,強化與對口處室的溝通銜接,申報具體要求和需提交材料,按對口負責處室要求執行。 (二)強化工作統籌。保持省級重點項目數量相對穩定,有利于集中要素資源重點保障,要進一步樹立好項目標準,堅持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精心組織篩選,有申報數量限制的不能突破。每個項目原則上限定申報一類重點項目,省里將根據項目篩選情況,統籌平衡調劑。已列入本年度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清單的,不得申請納入省重大項目范圍。 (三)明確申報要求。所有項目應通過山東省重大項目管理服務平臺申報,平臺填報截止時間按項目類別由各對口負責處室確定。項目平臺填報及線下資料信息應準確一致,對弄虛作假的項目取消申報資格,入選項目名單的予以退出。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