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濟南:關于組織開展第一批“泉城好品” 區域公共品牌遴選工作的通知濟南:關于組織開展第一批“泉城好品” 區域公共品牌遴選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2-18來源: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各區縣(功能區)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深入實施質量強市戰略爭創質量強國標桿城市的實施方案(2023-2025年)》(濟發〔2023〕4號)文件精神,深入實施質量強市和品牌戰略,打響“泉城好品”區域公共品牌,依據《關于打造“泉城好品”做大做強區域公共品牌的工作方案》和《“泉城好品”區域公共品牌管理暫行辦法》,市質量強市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質量強市辦公室)決定組織開展第一批“泉城好品”品牌遴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聚焦我市四大主導支柱產業、現代服務業,遴選一批技術水平先進、產品或服務模式屬全國首創或可填補國內空白、市場占有率高、品牌影響力大、行業引領示范性強的濟南本土品牌。 本次遴選分為“泉城好品”(產品)、“泉城好品”(服務)兩個類別,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服務品牌一并遴選產生。 二、遴選條件及數量 (一)遴選條件 申報“泉城好品”的品牌主體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在濟南市域內連續經營3年以上; 2.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發展政策; 3.擁有自主品牌商標所有權,且在有效期內; 4.山東省高端品牌培育或濟南市高端品牌培育入選企業; 5.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監測體系,具有較強的質量保證能力; 6.申報的產品應具有先進可靠的生產技術條件和技術裝備,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能力居省內同行業前列;申報的服務應具有創新性理念,有與現代科技相結合的服務手段,適應現代生產或生活服務需求。 7.每家品牌主體每年僅可申報一類產品或服務,已入選“好品山東”品牌體系的產品或服務,不再重復申報。 (二)遴選數量 第一批“泉城好品”品牌數量不超過40個。 三、遴選程序 (一)組織動員 各區縣(功能區)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根據遴選條件,遵循企業自愿原則,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信息填報 申報單位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確認產品、服務申報類別,分別對照產品、服務申報材料(附件1、附件2)要求填報有關資料信息,并按要求開展自評打分。 (三)審核推薦 各區縣(功能區)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根據日常管理工作中掌握的實際情況,并圍繞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責任事故、監督抽查不合理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等方面進行審核把關,確保遴選質量。 對于審核無誤的,在申報材料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推薦,對擬推薦產品和服務進行排序填報《“泉城好品”品牌推薦匯總表》(附件3)并蓋章。 (四)資格審查 市質量強市辦公室牽頭組織第三方評價機構,對各區縣(功能區)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排序推薦的產品和服務進行資格篩查及材料符合性審查。 (五)專家評審 市質量強市辦公室依托省級質量品牌專家庫資源,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產品和服務進行評審。 (六)綜合評價 市質量強市辦公室結合審核推薦、資格審查、專家評審等情況,綜合評價擬定第一批“泉城好品”品牌建議名單。 (七)結果發布 市質量強市辦公室牽頭完成第一批“泉城好品”品牌名單審定及公開發布等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材料要求。“泉城好品”報送材料包括紙質申報材料和電子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應將申報表、證明材料和自評表按順序膠裝成冊,A4紙正反面打印,并加蓋公章;電子申報材料包括word版申報表、證明材料和自評表,內容、順序應與紙質版材料一致,鼓勵申報單位制作產品或服務介紹短視頻。 (二)報送要求。申報材料由區縣(功能區)質量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匯總后,將《“泉城好品”品牌推薦匯總表》、紙質申報材料和存有電子申報材料的優盤,于3月15日前統一報送至市質量強市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真實性要求。申報材料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3年內不得申報。 聯系人及電話:趙愛民、畢京亮,81787679、81787675 郵 箱:jnzjjzlc@jn.shandong.cn 地 址:濟南市龍奧北路1311號8F08房間 濟南市質量強市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