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西海岸新區關于支持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青西新工信字〔2022〕28號),現對2023年青島西海岸新區兩化融合項目進行申報(不含青島保稅港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和經營管理等領域的融合發展項目,具體為:
1.信息技術與研發設計融合項目。支持產品設計、協同研發、產品數據交換、產品數據管理(PDM)、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等的系統應用。
2.信息技術與生產管理融合項目。支持生產過程的人工智能、大數據、邊緣計算等新技術應用,以及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生產執行(MES)、高級排程(APS)、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SCADA)等系統應用。
3.數字孿生在工業領域的應用項目。支持數字孿生在制造工藝的數字化控制與模擬、狀態信息實時監測、自適應控制等方面的應用。
4.產業大腦平臺綜合集成項目。支持關鍵業務環節信息化的綜合集成與精益制造、網絡協同制造等數據技術集成應用。
5.“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項目。支持企業利用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進行安全生產技術改造,打造“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快速感知、實時監測、超前預警、聯動處置、系統評估等新型能力,提高安全生產智能化管控水平。
(一)在青島西海岸新區行政管理區域內(不含青島前灣保稅港區)注冊并依法納稅,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項目在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上線)并投入使用;
(三)項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工業軟件、網絡、系統集成等方面完成的軟件(不含信息技術服務)實際投資額不低于20萬元(不含稅,以銀行轉賬憑證付款為準);
(四)已經獲得扶持或用于申報區級其他扶持項目的發票不得重復提供;
(五)企業參加2023年兩化融合整體性評估。
(一)《2023年青島西海岸新區兩化融合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書》(見附件1)。項目資金申報書,包括青島西海岸新區兩化融合項目專項資金申報表、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實施現狀、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具體填報要求見附件1);
(二)項目執行期內資金投入證明材料(含合同、發票、會計憑證、付款憑據、銀行對賬單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見附件2);
(三)項目竣工(上線)并投入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企業可自行組織驗收);
(四)兩化融合投入增值稅發票明細表(見附件3);
(五)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
(六)企業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七)2023年企業兩化融合評估報告(在山東省兩化融合評估系統(http://sdpg.cspiii.com/User/Login)點擊得分即可導出);
(八)信用承諾書(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見附件4)。
(一)申報材料編制要求。申報材料由以下部分組成,依次為:1.申報材料封頁(格式見申報書首頁);2.申報材料清單目錄(將申報材料內容按目錄形式列出);3.申報書(包括項目申報表和項目詳細情況);4. 資金投入證明材料;5.項目竣工證明材料;6. 兩化融合投入增值稅發票明細表;7.企業營業執照;8.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9. 2023年兩化融合評估報告;10.信用承諾書(需加蓋單位公章)。
申報材料按上述各項要求順序裝訂成冊(紙質材料一式一份,請使用A4紙雙面印刷,左側裝訂膠裝),紙質版需加蓋騎縫章;并提供電子版申報材料Word版、PDF版(申報紙質材料蓋章后的掃描件)。
(二)申報程序和時間。請各申報主體于10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連同電子版,報送新區工信局(科技局、大數據局)信息化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如存在涉密情況,請予以特別說明。
(一)各項目申報主體要嚴格按照申報條件要求,提報相關資料,妥善保存需核查的原始資料,并對項目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對違反規定使用、騙取專項資金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青島市財政局實施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信用負面清單制度辦法》有關規定處理。涉及其他違法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提請或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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