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提質增效、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青島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青科規〔2023〕1號),市科技局將組織開展2022年度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我市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統一參加2022年度全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 二、評價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評價流程 1.自我評價。各孵化器登錄“青島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業務管理平臺”(http://www.qdincu.cn,以下簡稱“平臺”)。 第一步,進入系統菜單中的【孵化器-孵化器績效評價-核驗入駐企業】核驗孵化器內入駐企業名單,如信息有誤或不完整的,需修改或補充。名單完整后,點擊“保存”按鈕完成名單核驗。 第二步,先在系統菜單【孵化器-企業數據協助維護】中更新企業年度數據,后在【孵化器-數據維護】中更新填報年度數據,上傳有關證明材料。【企業數據協助維護】和【數據維護】菜單填報完畢后,點擊【孵化器績效評價-孵化器提交-新增-獲取數據】檢查數據是否為填報的最新年度數據,核對無誤后,上傳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2022年度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承諾書”(附件1),最后點擊“提報”按鈕。請各孵化器于2023年6月30日至7月7日17:00前完成材料提報。 2.區(市、功能區)核查。區(市、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對孵化器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并在平臺上完成審核操作,于2023年7月15日17:00前上傳加蓋公章的核查意見函。 3.專家評價。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負責組織對提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價,并形成績效評價報告。 4.結果公布。市科技局對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公布,并將評價結果作為年度孵化器管理的主要依據。 四、注意事項 1.各孵化器及在孵企業、畢業企業需在平臺及時更新和完善相關數據。 2.各孵化器在平臺填報數據務必真實、準確、完整,未及時更新或數據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3.逾期未提交申報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2022年度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 4.聯系人: 市科技局創新孵化處 鄭 雯 85911343 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 王文穎 18561928806 附件:2022年度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承諾書.docx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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