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成為經濟發展主要驅動力,根據《青島市新經濟新銳企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暫行)》(青發改規〔2022〕3號),現組織申報2022年度青島市新經濟新銳企業,發布申報指南如下。
1.基本條件。申報企業在青島實際開業時間在2020年以后,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已納統,不新增建設用地,主營業務符合《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2018)》《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高技術產業(制造業)分類(2017)》《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分類(2018)》中所列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重點領域,符合實體經濟振興發展重點產業鏈發展方向,不含主要從事房地產和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2.成長性指標。申報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有較強的盈利能力,開業時間超過一年的,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且營業收入增速達到10%以上;開業時間不滿一年的,開業當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3.創新性指標。申報企業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擁有技術團隊、研發平臺載體等,近2年平均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不低于3%。4.其他條件。申報企業成立以來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信用以及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等情況良好,無嚴重違法記錄,無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1.青島市新經濟新銳企業申請表(附件1)、經第三方機構出具的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2.青島市新經濟新銳企業申請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2);3.其他證明材料,包括人才團隊、創新能力、榮譽資質等。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注冊地所在區(市)、有關功能區發展改革(新經濟主管)部門提出申報申請,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區(市)、有關功能區發展改革(新經濟主管)部門對本轄區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于2023年6月2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及推薦正式文件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將按程序組織評審認定,并按照《青島市新經濟新銳企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暫行)》(青發改規〔2022〕3號)中的扶持政策,根據新認定的新經濟新銳企業上一年度新增地方貢獻情況,依據營業收入增速進行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附件1:2022年青島市新經濟新銳企業申請表.docx
附件2:2022年青島市新經濟新銳企業申請報告(編寫提綱).docx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動能轉換協調處:8591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