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功能區)、西海岸新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我市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根據《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青科規〔2021〕1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推薦、形式審查、專家評審、現場考察、公示等程序,經研究同意,批準建設青島市海洋生物多樣性與保護等119家市重點實驗室(名單見附件1、2)。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市重點實驗室要進一步凝練研究方向,突出優勢和特色,堅持目標導向和需求導向,圍繞我市優勢產業、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規劃布局,根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認真開展實驗室建設工作,將實驗室打造成組織高水平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學術交流和科技合作的重要載體。 2.學科類實驗室應注重加強原始創新和人才培養,面向學科前沿和重大科技問題,面向國民經濟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組織開展高水平科學研究,聚集和培養高層次科技人才隊伍,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強產學研合作,為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3.企業類實驗室應注重發揮依托單位行業和技術領先優勢,面向行業和產業發展技術需求,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和競爭前沿共性技術研究,制定技術和行業標準,為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提供支撐。 4.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要高度重視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積極落實有關政策,切實加大人、財、物支持力度,為市重點實驗室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確保實驗室完成建設計劃任務。 5.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要求, 請各實驗室根據前期提報的《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書》,編寫《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建設任務書》(格式見附件3),明確建設任務、建設目標、具體措施、建設經費等,于2022年12月2日前通過青島市科技計劃項目服務平臺系統(前期實驗室申請界面“合同及變更”菜單欄)填報提交至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對提報的任務書要認真審核,于12月9日前將審核通過的任務書提交至市科技局。 6.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市重點實驗室即進入建設實施期(一般不超過兩年),建設期間可以市重點實驗室(籌)的名義開展相關工作。建設期滿后,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依據《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建設任務書》進行驗收,通過驗收的正式認定為市重點實驗室。 附件: 1.2022年度批準建設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學科類)名單.pdf 2.2022年度批準建設青島市重點實驗室(企業類)名單.pdf 3.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建設任務書.doc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11月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