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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推動工業互聯網高質量發展省級財政支持政策實施細則山東省推動工業互聯網高質量發展省級財政支持政策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快推進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助力全省新舊動能轉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工業互聯網發展省級財政支持資金,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和省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實行總額控制。 第三條 工業互聯網發展省級財政支持資金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負責。其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項目申報、預算編報和執行,開展績效自評等工作。省財政廳牽頭負責政策資金的籌集、撥付及績效管理。 第二章 支持范圍和方式 第四條 省級財政綜合采取財政獎補、股權投資等方式,對工業互聯網領域相關園區、平臺、企業或項目給予支持。 (一)工業互聯網平臺主要是指面向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需求,構建基于海量數據采集、匯聚、分析的服務體系,支撐制造資源泛在連接、彈性供給、高效配置的工業云平臺。 (二)工業互聯網園區主要是指由多個具有獨立法人的工業企業構成,企業之間以工業互聯網為基礎、相互聯系且地理邊界與管理主體明確,園區內產業集群的地理位置集中、信息基礎設施和管理體系完善、以工業互聯網引領帶動實體經濟振興的區域。 (三)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主要是指是一個行業或者區域內部的標識解析公共服務節點,能夠面向行業或區域提供標識編碼注冊和標識解析服務,以及完成相關的標識業務管理、標識應用對接等。 第五條對主營業務收入、工業設備連接數、用戶及開發者數、服務中小企業數等指標綜合排名前10位的省級以上工業互聯網平臺,省財政按其上年度實際服務企業上云上平臺收入總額的10%-30%,每個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兩年內獲得過工業互聯網平臺評價獎補資金的,不再重復獎勵。 第六條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做大做強,對2022年新入選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第七條對園區工業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工業互聯網建設應用、企業上云、5G網絡覆蓋等綜合指標排名前5位的工業互聯網園區,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 第八條對商業模式清晰,且標識解析注冊量、標識解析量等指標綜合排名前5的二級節點,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兩年內獲得過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獎補資金的,不再重復獎勵。 第九條 對工業互聯網領域具有引領帶動作用、關系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重大成果轉化和產業調整項目,擇優給予財政資金股權投資支持,財政資金參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被投資企業總股本的25%,參股期限一般為3-5年。重點支持以下幾個方向: (一)服務工業發展的工業軟件企業、工業控制企業、工業互聯網解決方案提供商企業項目; (二)推動標識解析系統與工業互聯網平臺、工業APP等融合發展的企業項目; (三)數字基礎好、帶動效應強、工業設備和業務系統上云上平臺的企業項目。 第十條 以上支持政策原則上同一法人單位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 第三章 支持條件 第十一條 省級工業互聯網財政激勵政策的申報主體,須為在山東省境內登記注冊并實際運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依法納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一)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存在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社會穩定事件; (二)被列入應急管理部門建立的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 (三)不符合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要求; (四)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嚴重失信“黑名單”; (五)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導向。 第十二條 申報工業互聯網平臺獎補的主體,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工業互聯網平臺的產權擁有者; (二)屬于國家級“雙跨”平臺、國家級特色專業型平臺、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 (三)平臺已建成并運營,有綜合實力、有精準定位、有用戶基礎、有發展前景,具有成熟的服務方案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四)平臺具備核心競爭力,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新技術領域有一定的積累和應用,具有相應的技術、服務和安全保障能力; (五)年度實際服務企業上云上平臺收入總額不低于100萬元。 第十三條 申報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獎補的主體,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工業互聯網平臺的產權擁有者; (二)屬于2022年新增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 第十四條 申報工業互聯網園區獎補的主體,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山東省內的設區市級及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產業園區等,并經設區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為專門運營管理單位,管理主體明確; (二)在工業互聯網關鍵技術應用、創新生態構建、平臺建設、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升級、信息基礎設施等方面已有可推廣、可復制的典型經驗; (三)年度工業總產值不低于50億元; 第十五條 申報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獎補的主體,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須與國家頂級節點對接,實現實時數據同步和解析服務; (二)注冊總量不低于100萬條,標識解析總量不低于50萬次,接入企業不少于5家。 第十六條 申報財政資金股權投資的主體,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連續經營2年以上,股權結構清晰; (二)企業工業設備和業務系統已連接工業互聯網平臺并通過市級工信部門評審認定,或企業可提供工業互聯網平臺解決方案并通過市級工信部門評審認定; (三)公司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 (四)公司不存在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重大未決訴訟,公司實際控制人、核心高管無違法失信記錄。 第四章 項目申報和評價 第十七條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每年發布一次項目申報通知,明確支持方向、申報條件、審核程序、申報材料要求等內容。 第十八條 申報單位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進行申報。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材料初審、現場核查等工作,并對推薦項目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申報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核,審核合格的項目,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照《山東省工業互聯網平臺指標評價體系》(見附件),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綜合評價。 第二十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專家或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意見,提出擬支持的項目名單和資金分配意見,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向省委科創委辦公室提交資金分配建議,省委科創委審議通過后,省財政廳按程序下達資金。 第五章 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有關市、縣工信部門要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要求,定期開展績效評價,切實加強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于弄虛作假或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補助資金的申報主體,一律取消補助資格,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二十二條各級業務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主動接受人大、紀檢監察、審計等方面的監督。對在審計和監督檢查中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處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