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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濰坊市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開展濰坊市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濰坊市科學技術局 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 為推動科技型企業高質量發展,壯大高新技術企業群體,做好濰坊市2022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規定,按照省科技廳、財政廳、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山東省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省通知》,文中省附件指《省通知》附件)有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濰坊市行政區域內的居民企業,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均可申請高企認定。 (二)2019年認定的高企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后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時間安排 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實名認證通過后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業務。今年分三批受理,濰坊市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23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3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13日,具體認定程序見省通知附件2。三批申報需要更名的更名材料截止受理日期2022年6月16日。 三、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科學、合理統籌安排基層服務人員,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同時,各縣市區科技部門要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加大高企認定輔導與相關政策的解讀培訓力度,快速響應企業需求,認真指導企業填報高企認定材料,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二)企業對申報材料合規性、真實性負責。企業應規范、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確保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上傳網絡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保持一致。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如發現企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按照《認定辦法》等有關規定逐級反饋到省認定辦。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對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不提倡企業委托有關單位或個人填報申報材料。各縣市區科技部門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報單位報送的材料,并提醒企業對以承諾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為由索取不當錢財等行為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三)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工作。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自今年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各縣市區科技部門應積極推行和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應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四)切實做好申報審核工作。各縣市區科技部門負責對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的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審核無誤后核實意見及時報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通過網絡提交到省科技廳。各縣市區科技部門聯合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對中介機構資格加強審核,核實其是否符合《工作指引》相關規定。各縣市區科技部門要合理安排好對轄區內申報企業的現場核查工作,如實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核實意見表》,2人簽字,其中1人為分管負責人,1人為工作人員,蓋章后報送市科技局;對現場核查中發現與申報材料不一致、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等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同時,各縣市區科技部門要加強與同級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職能部門溝通聯系,對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出具意見。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應按本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審查工作,強化責任意識,把好審核關,杜絕審核流于形式、走過場。 (五)按時報送材料。申報企業向所在縣市區科技部門提供申報材料,具體申報材料內容與要求見省通知附件3至10。各縣市區科技部門于受理截止日前審核企業認定材料,并將以下材料報送市科技局: 1.高企申報推薦函(需對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出具意見); 2.推薦匯總表(見省通知附件8); 3.中介機構審核匯總表(見省通知附件9,其中表格備注內需注明中介機構聯系方式); 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核實意見表》(見省通知附件4,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需蓋章,其中核實意見表2人簽字,1人為分管負責人,1人為工作人員),蓋章取回后裝訂在申報材料首頁; 5.中介機構PDF版證明材料電子版1份(文檔名標注中介機構全稱,每批次每個縣市區涉及到相同中介機構的只需提供1份證明材料,并與3中介機構審核匯總表序號一致,同時提醒中介機構PDF證明材料與提供給其他地區的PDF證明材料一致); 6.企業認定申報資料電子版1份(文檔名標注企業全稱,報送時間在市截止時間后根據市審核情況反饋,適當延后)。 推薦函、推薦匯總表、中介機構審核匯總表同時抄送同級財政和稅務部門,企業認定申報資料電子版報縣市區稅務局一份。并于截止日前將推薦匯總表、中介機構審核匯總表發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郵箱。企業認定申報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需與最后版本一致)于省通知每批次截止時間后7天內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報送市科技局,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當地科技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1)。(高新區申報時間要求以高新區通知為準) (六)材料報送地址:濰坊市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17層西區高新科 郵箱:wfskjjgxk@wf.shandong.cn 市科技局高新科:0536-8091380 市財政局稅政科:0536-8096534 市稅務局企業所得稅科:0536-8870057 (此件公開發布) 濰坊市科學技術局 濰坊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濰坊市稅務局 2022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