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區確定了
以總部經濟、數字經濟為引領
航運貿易、商務商貿、現代金融、
都市工業、醫養健康、文化創意
為重點的“2+6”特色產業體系
日前
市北區“2+6”特色產業發展支持政策
正式出爐
對相關企業在辦公場所補助、投融資、
圍攏稅源等方面給予真金白銀的獎補
護航企業發展,助力產業集聚
詳情如下
對新引進落戶我區企業或機構,綜合年度區域綜合貢獻,包括但不限于營業收入、工業增加值或服務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區域財力貢獻、就業貢獻等指標,自注冊運營之日起五年內,給予企業綜合獎補。企業獲得綜合獎補可用于企業高管及骨干人才補貼。
★企業高管及骨干人才補貼:限10人以內且年薪不低于30萬元
對符合招商引資貢獻獎勵的企業或機構,在市北區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達到500平方米(含)的,根據其實際使用面積,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分三年按照30%、30%、40%的比例兌現到位。
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超過500平方米(含)的,連續五年按照100%、100%、100%、55%、55%的比例給予房租補貼。
★購置補貼與房租補貼政策不可重復享受。
★購置補貼政策最多可享受一次。
★對同時申請招商引資貢獻獎勵和辦公場所補助的企業或機構,其招商引資貢獻獎勵應當扣除當年度享受的辦公場所補貼后按原比例進行獎勵。
對在我區注冊且獲得創投風投機構5000萬元以上投資的企業或機構,經認定后可按照機構投資額的2%給予被投資企業或機構資金支持,每家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內資項目,總投資額達到1億元人民幣及以上,年實際形成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以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6%對引薦方進行獎勵;沒有形成固定資產投資,年注冊資本金實際到賬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按實際到賬資金的0.1%對引薦方進行獎勵。
對引進境內世界500強企業投資項目的,按年實際到賬資金的1.5倍系數對引薦方進行獎勵。
總投資人民幣1億元及以上、10億元以下的,最高獎勵100萬元人民幣。10億元及以上、30億元以下的,最高獎勵200萬元人民幣。30億元及以上、50億元以下的,最高獎勵300萬元人民幣。50億元及以上的,最高獎勵500萬元人民幣。
★執行《青島市促進社會化專業招商引資獎勵政策實施指引》(青商辦字〔2020〕11號)
綜合評價企業年度區域綜合貢獻,包括但不限于營業收入、工業增加值或服務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區域財力貢獻、就業貢獻等指標,對企業分檔給予基數和增長綜合獎補。
上述綜合獎補資金,可由企業獎勵高管團隊或作為骨干人才補貼(限10人以內且年薪不低于30萬元)。
在執行《青島市鼓勵總部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青招辦字〔2020〕4號)的基礎上,認定為綜合型總部的,認定當年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認定為功能型總部的,認定當年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綜合型總部:
在青島市范圍注冊納稅,依法誠信經營,對其控股企業或分支機構行使管理和服務職能的獨立法人機構。包括集團最高總部及其授權的區域總部。分支機構或授權管理的企業原則上不少于3家,其中,原則上有1家在青島市以外。總部企業營業收入中30%以上(含30%)來自于其關聯企業及分支機構營業收入。根據行業類別,對上年度營業收入與在我市地方財力貢獻有達線要求。
直接認定:
●跨國公司地區總部;
●上市公司(滬深交易所、境外交易所上市公司);
●國家和中央部門管理的大企業(集團);
●上一年度入選“財富500強”企業的中國總部,或者在華區域總部;
●上一年度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和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發布的中國企業500強,國內民營企業500強,中國連鎖企業100強,行業領軍企業。
★功能型總部:
經母公司(集團)授權,在青島市注冊納稅,依法誠信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要承擔為本集團內關聯企業提供研發、物流、采購、營銷、結算、財務、信息處理或其他支持型共享服務職能的企業。投資或授權管理的企業或分支機構原則上不少于2家,其中,原則上有1家在青島市以外。上年度營業收入3000萬元以上,在我市地方財力貢獻200萬元以上。
直接認定:
●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在青島設立的功能性機構;
●國家和中央部門管理的大企業(集團)在青島設立的功能型總部;
●上市公司(滬深交易所、境外交易所上市公司)在青島設立的功能型總部;
●上一年度入選“財富500強”企業在青島設立的功能型總部;
●上一年度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和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發布的中國企業500強,國內民營企業500強,中國連鎖企業100強上榜企業,行業領軍企業在青島設立的功能型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