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功能區)、西海岸新區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依據科技部火炬中心有關要求,結合我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實際,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對《青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案(試行)》(青科企字〔2021〕1號)進行了修訂。現將新修訂的《青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工作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原《青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案(試行)》(青科企字〔2021〕1號)同時廢止。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青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22年4月21日 青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案(試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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