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煙臺市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煙臺市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煙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各區市發展改革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我市綜合創新能力,根據《煙臺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煙發改工高〔2021〕20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組織開展2022年煙臺市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在本領域技術創新中具有領先地位和競爭優勢。牽頭單位應當是煙臺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參與單位與其在產學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協同性。 (二)具有高層次人才隊伍、高水平研究開發和技術集成能力,擁有完善的人才激勵、成果轉化等制度。 (三)具有較強的綜合實力,科研場地面積應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儀器設備原值應在500萬元以上,固定研發人員應不少于30名。 (四)未因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二、工作程序 (一)請各區市按照《管理辦法》要求,認真組織轄區內申報單位編寫《煙臺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請報告》,并對其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以正式文件出具審核意見。相關指標數據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二)請各區市按照屬地原則,擇優推薦申報不超過2個工程研究中心。擁有省級以上戰略性產業集群、清潔能源產業重點園區建設的區市增加1個推薦名額。 (三)市屬單位、上級駐煙單位通過所在區市發展改革部門推薦申報,每個單位最多申報1個工程研究中心,不占區市推薦名額。 (四)請于2022年5月6日前,將紙質文件、紙質申請材料3份及電子版光盤2份(單個PDF不超50M)報送我委。材料接收地點另行通知。 (五)我委將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程序開展材料審核工作,結合信用核查和現場審查等情況,擇優確定擬認定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名單。 聯系電話:0535-6789508。 煙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4月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