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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青島市工業互聯平臺服務商、應急處置平臺項目的通知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青島市工業互聯平臺服務商、應急處置平臺項目的通知
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加快工業互聯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青工信規〔2020〕3號)要求,為做好2022年度工業互聯網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預算工作,現組織申報2021年度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商、應急處置平臺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商項目 (一)申報條件 1. 入選2021年度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商名錄企業; 2. 年度(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服務本地制造業企業50家以上,且該部分服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 (二)申報材料 1.青島市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商申報書; 2.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 3.平臺服務企業情況報告(主要包括對制造業企業購買和使用云計算資源及平臺服務的優惠情況,用戶評價等); 4.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平臺年度服務合同及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包括明細表、發票、合同、入賬憑證等)復印件; 6.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獎勵標準 對納入市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商名錄、年度服務本地企業50家以上且該部分服務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的企業,按照該部分服務收入的20%給予獎補,單個平臺服務商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應急處置平臺 (一)申報條件 1. 在青島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 擁有網絡安全相關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3. 具備工控安全應急處置能力,擁有國家級工控安全應急處置資質; 4. 配備專業化安全服務團隊20人以上。 (二)申報材料 1. 工業互聯網安全應急處置平臺獎勵資金申請表; 2. 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合一,若申報單位為事業單位,需提報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3.2020年度運營維護費證明材料(包括明細表、發票、合同、銀行付款憑證等)復印件; 4. 年度開展工控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報告; 5. 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獎勵標準 對在我市注冊法人機構的區域性工業互聯網安全應急處置平臺,按照年度運營費用的20%給予補助,政策期內累計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注冊地所在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報有關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附PDF版和Word版光盤)。 (二)區(市)初審。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初審并對項目進行查重,征求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后,于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前將蓋章后的推薦文件、項目匯總表及企業申報材料的紙質版(一式兩份,附PDF版和Word版光盤)報送至青島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中心(市南區香港中路11號414房間,聯系人,王皓,電話,85911256),電子版(蓋章文件需提供掃描件)由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匯總,通過金宏網發至“青島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中心”或發至電子郵箱(gxjgyhlwc@qd.shandong.cn)。 (三)市級審核。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中心對區(市)推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完整性審查后,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選,并進行項目查重、核定獎補企業和獎補額度。 五、相關要求 (一)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組織好項目申報,做好項目初審、查重和材料報送工作,確保項目真實可靠,過程公平公正。 (二)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積極配合市、區(市)兩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專家做好現場核查、績效目標制定、評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實提供原始資料。已獲認定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企業如獲得政策支持,應自覺接受審計、監察、財政等部門監督檢查,并積極配合做好績效評價和宣傳推廣工作。 (四)在項目申報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青島市財政局實施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信用負面清單制度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五)未盡事宜,以《關于加快工業互聯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青工信規〔2020〕3號)、《關于印發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查重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青工信字〔2021〕27號)為準。 附件: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青島市工業互聯平臺服務商、應急處置平臺項目的通知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