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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1年濱州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的通知關于開展2021年濱州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的通知 來源:濱州市科學技術局 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市級重點實驗室建設,提升基礎研究能力,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濱州市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及申報條件 1、支持領域。突出基礎、應用基礎、前沿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圍繞我市產業和社會發展急需,2021年重點在醫療紡織材料、航空材料、重大傳染病、藥品質量安全等領域布局一批具備原始創新能力、先進性和引領性的綜合性實驗室。 2、申報條件。擬建設市重點實驗室應由具有較強科研實力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和行業龍頭企業聯合市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組建,并滿足下列條件: (一)符合市級重點實驗室布局建設領域,從事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或共性技術研究;在研究方向上,符合國家、省和我市經濟、社會與科技發展戰略目標,聚焦“雙型”城市建設、“5+5”十強產業建設要求,與全市重點實驗室規劃布局方向一致; (二)研究實力強,一般具有3個以上穩定的研究方向,研究工作處于全省和國內先進水平,注重科技成果轉化,具有較強的引領和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三)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管理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在凝聚學科優勢、匯集科技資源和對外開放交流等方面能力突出; (四)具有結構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隊伍,固定研究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的研究人員不低于三分之一; (五)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人員與用房相對集中、獨立,實驗室面積應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儀器設備總值應在2000萬元以上; (六)依托單位、主管部門重視市重點實驗室建設,提供自主創新研究、科研儀器設備更新維護和開放運行等必須的資源條件。 二、申報程序 1.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和市直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政策指導,并做好申報輔導。 2.申報單位對照申報條件,認真填寫建設意向書,并出具符合申報條件、建設基礎和申報要求的各類支撐材料,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紙質版及電子版。 3.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和市直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認真開展現場核查和申報資料審查。對符合管理辦法基本條件和通知申報要求的正式推薦,并出具審查意見和真實性承諾意見。對不符合基本條件和申報要求的不得推薦。 三、有關要求 1.存在下列情況的不予受理。(1)核心知識產權不明晰的;(2)近一年內發生過重大安全生產、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3)申報企業有一項以上科研課題存在應結未結、強制中止、撤銷、驗收不及時等情況的。 2.擬建重點實驗室技術領域和研究方向應具體、清晰,突出申報單位自身優勢和特色,力戒寬泛、分散。 3.各主管部門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及推薦報告(各一式一份)于2021年11月2日前報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掃描版及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聯系人:馮宗玲 聯系電話:0543-3187021 郵箱:bzkjjhk@163.com 濱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