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功能區)、西海岸新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市新型研發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根據《青島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青科規〔2020〕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青島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條件 新型研發機構是指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等活動,具備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 化、用人機制靈活化等特征的獨立法人組織。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申報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應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要辦公和科研場所設在青島市。具有一定的資產規模和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注冊后運營1年以上。(特色鮮明的新型研發機構可適當降低注冊時間要求) (二)符合青島戰略發展布局和支柱產業發展需要,具有明確的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戰略規劃,在前沿技術研究、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企業孵化培育、高端人才集聚等方面具有鮮明特色與成效。 (三)具有現代化的管理體制,擁有多元化的組織架構,內控制度健全完善。具有靈活的人才激勵機制、開放的引人和用人機制。擁有明確的人事、薪酬和經費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市場化的決策機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 (四)具有穩定的研發人員和研發投入,擁有高水平領軍人才或創新團隊,常駐研發人員占職工總數比例不低于30%,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30%,具備開展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的科研設施、科研儀器以及固定場地。 (五)近兩年未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 二、備案程序 (一)單位申報 1.申報填寫。申報單位按要求登錄青島市科學技術局網站(http://qdstc.qingdao.gov.cn),點擊“服務大廳”中的“科技計劃管理平臺”,進入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選擇“項目申報(承擔)單位”,進入“計劃項目申請-計劃項目申報申請”,點擊“新建”—“2021年度”—“新型研發機構”—“新型研發機構備案”,點擊“附件材料”按要求填寫上傳《青島市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書》(附件1)及相關附件證明材料,網上提交的申報書將作為后續形式審查、備案評審的依據。注:“申報信息表”位置對應的“項目申報書”不需填寫。 2.申報書按模板要求準備,加蓋公章后掃描成PDF上傳。每個附件證明材料需單獨掃描蓋章,單獨命名上傳。申報單位需連同區(市)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意見表(附件2)一并掃描上傳,沒有區(市)審核推薦表的不予受理。 3.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受理時間為: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17:00。 (二)主管部門推薦 1. 各區(市、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對各自轄區內機構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推薦,于2021年9月17日17:00前通過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逐個確認并進行推薦。 2. 各區(市、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集中出具備案推薦匯總表(附件3),于2021年9月18日17:00前將“匯總表”電子版及蓋章掃描后的PDF版,通過金宏網分別發送至青島市科技局基礎研究處、青島市科技服務中心。 3.各區(市、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于9月18日17:00前將蓋章后的紙制“匯總表”送至青島市科技服務中心。地址:山東路171號乙青島科技創新大廈16層。 三、注意事項和要求 1.請各區(市)科技主管部門積極組織各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并按照新型研發機構備案條件,對提出申請的單位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切實推薦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 2.請各申報單位認真準備相關材料,并對材料真實性、可靠性負責,按時完成申報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上傳系統時,請根據《青島市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書》(附件1)中“相關證明材料”要求逐一上傳。 3.此次備案申報不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各項工作結束后,正式備案單位將申報材料統一交由所在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存檔備查。 4.2020年已備案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不在此次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之列。 四、咨詢電話 1.業務咨詢 市科技局基礎研究處 董 洋 85911336 孟凡友 85911053 2.技術咨詢 市科技服務中心 張婷婷 88728768 3.系統咨詢 聯系人:楊建軍 聯系電話:18353238045 附件:1.青島市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書(點擊下載) 2.區市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意見表(點擊下載) 3.青島市新型研發機構推薦匯總表(點擊下載)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