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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臨沂市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臨沂市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 來源:臨沂市科學技術局 各縣區(開發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臨沂市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完善科技創新體系,提升關鍵領域技術創新供給能力,根據《臨沂市技術創新中心管理辦法》(臨科字〔2021〕30號)文件精神,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主體 市技術創新中心履行重大技術創新和成果應用示范職責,積極構建新型科研體制,集聚國內外高端創新資源,凝聚領域高層次創新人才,強化政產學研金服用協同,開展從應用基礎研究、關鍵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到產業化應用的全鏈條創新,加速相關領域前沿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的中試熟化、產業化進程,提升全市重點產業競爭力,引領產業發展。市技術創新中心由行業龍頭企業、具有優勢的科研院所或新型研發機構等牽頭,有關企業、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及新型研發組織參與建設。 二、申報條件 1.在臨沂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在市內處于行業引領地位,具有行業公認的技術研發優勢、領軍人才和團隊。 3.創新組織能力強,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相關重點學科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有緊密的產學研合作基礎,具有廣泛聯合產學研各方、整合創新資源、形成創新合作網絡、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創新任務的優勢和能力。 4.擁有完善的科研基礎設施和先進的科研裝備,具有為創新研發活動提供資源支持和持續較高科研投入的實力,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 5.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產生并應用,具有相關領域核心技術知識產權。 6.縣區政府(管委)或業務主管部門承諾給予支持且已有一定規模的前期投入。 三、推薦方式 各縣區(開發區)科技局和市直有關部門作為主管部門擇優推薦。請各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編制市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方案(編寫提綱見附件1),審核加蓋公章后,向市科技局行文推薦。每個主管部門推薦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 四、其他事項 紙質申報材料包括:建設方案膠裝成冊,書脊處注明依托單位、擬建設技術創新中心名稱、領域、方向,一式2份;推薦匯總表(附件2)、推薦意見(附件3)各1份。上述紙質材料請主管部門于2021年8月31日前報送至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2711房間)。 聯系電話:0539-7570023 臨沂市科技局 2021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