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功能區)、西海岸新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實施科技型企業培育“百千萬”工程的意見》(青政發〔2018〕24號)、《關于落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青辦發〔2018〕47號)、《青島市科技引領城建設攻勢作戰方案(2019—2022年)》(青廳〔2019〕83號)和《青島市促進科技與金融融合補助資金實施細則(試行)》(青科資字〔2020〕22號),經研究決定,現組織開展2021年青島 市科技計劃創新創業引導專項促進科技與金融融合補助資金申 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投資機構補助 以自有資金或管理的基金通過現金方式首次投資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機構,同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在青島市注冊并在“中基協”備案的股權、創投類私募基金及基金管理人; 2.投資資金已全部到位(投資協議約定分期、分批到位的,可按年度分期、分批給予獎勵); 3.對企業的投資須為以現金方式的首次注資; 4.投資業務須為企業首次獲得的投資。 (二)商業銀行補助 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融資的商業銀行,同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在青島市注冊,正常開展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2.銀行機構補助原則上以在青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行或分行為申報主體。設有科技支行的,可以科技支行作為申報主體獨立申報,該科技支行的科技信貸金額不重復計入所屬總(分)行; 3.業務發生時間為貸款發放日。 (三)保險機構補助 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科技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同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在青島市注冊,正常開展業務的保險機構; 2.保險機構補助原則上以保險機構區域分公司為申報主體; 3.開展國家確定的科技保險業務和結合青島實際開發的特色科技保險業務,具體險種如下: (1)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 (2)高新技術企業關鍵研發設備物質損失險/一切險; (3)研發營業中斷保險; (4)出口信用保險; (5)高新技術企業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團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高新技術企業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住院費用團隊保險; (7)高新技術企業財產險; (8)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責任險; (9)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質量保證險; (10)高新技術企業小額貸款保證險; (11)高新技術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險; (12)高新技術企業專利保險; (13)高新技術企業項目投資損失險; (14)高新技術企業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職業責任保險; (15)高新技術企業雇主責任保險; (16)結合青島實際,開發的科技項目研發或科技成果轉化類保險。 4.業務發生時間為起保日期。 注: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須為科技型中小企業。 (四)科技型中小企業保費補助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在青島市注冊的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入庫企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在青島市注冊,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購買在青注冊保險機構的科技保險產品; 3.保費補助以購買科技保險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為申報主體; 4.業務發生時間為起保日期。 二、補助范圍和標準 (一)補助范圍 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1日期間發生,為當年在庫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首投”“首貸”“首保”業務,且符合條件的投資機構、銀行機構、保險機構及發生“首保”業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補助。科技中小型企業在庫年度與業務發生年度為同一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在青島市注冊的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入庫企業。 (二)補助標準 1.投資機構以自有資金或管理的基金以現金方式首次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按投資金額(扣除政府性出資)的1%給予補助,單個機構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 2.銀行機構每新增1家首次從銀行系統獲得1年期(含1年)以上貸款額度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貸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定向用于科技金融業務營銷支出和業務人員費用補助等。 3.保險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保險產品的,每新增1家首次從保險系統購買科技保險保費超過10萬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定向用于科技保險業務營銷支出和業務人員費用補助等。 4.科技型中小企業首次購買科技保險產品的,最高按年度保費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 三、申報說明 (一)申報流程 登錄青島市科學技術局網站(qdstc.qingdao.gov.cn),點擊“服務大廳”中的“科技計劃管理平臺”進入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選擇“項目申報(承擔)單位”。在“注意事項”里查看《用戶操作手冊—項目申報(承擔)單位》并進行網上注冊、申報。注冊成功后,請妥善保存登錄名和密碼,以便查看項目申報及其管理等情況。 申報單位請于8月20日17:00前,登錄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登錄類型選擇“項目申報(承擔)單位”,進入“計劃項目申請”—“計劃項目申報申請”,點擊新建“2021年度”—“創新創業引導專項”—“科技金融專項”—“促進科技與金融融合補助”,在線填寫相關表單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附件僅用于證明申請書中陳述的真實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評審專家參考使用)。各項目主管部門請于8月25日17:00前,通過系統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并添加意見后提交。 附件要求掃描成PDF格式上傳,多頁文件掃描成一個PDF文件,對掃描文件做好相應命名。相關附件如下: 1.投資機構 (1)補助申請表(附件1); (2)中基協登記或備案證明; (3)投資協議及投資資金到位證明; (4)被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及投資后的股權結構證明;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投資機構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明細表,附件2)。 2.商業銀行 (1)補助申請表(附件3); (2)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明細表(附件4); (3)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簽訂的貸款合同、放貸憑證等復印件;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保險機構 (1)補助申請表(附件5); (2)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保險明細表(附件6); (3)科技型中小企業投保科技保險的保險單、發票等復印件;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科技型中小企業 (1)補助申請表(附件7); (2)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科技保險明細表(附件8); (3)投保科技保險的保險單、發票等復印件;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聯系電話 青島市科技服務中心(青島市科技金融服務中心) 聯系人:栗建新 聯系電話:85631057 市科技局資源配置與管理處 聯系人:張天寶 聯系電話:85911957 技術支持 聯系人:楊建軍 聯系電話:18661652599 (三)監督電話 市科技局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 85911362 附件:1.投資機構補助申請表 2.投資機構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明細表 3.商業銀行補助申請表 4.商業銀行科技型中小企業“首貸”明細表 5.保險機構補助申請表 6.保險機構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保險明細表 7.科技型中小企業補助申請表 8.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科技保險產品明細表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8月10日 青科資字〔2021〕17號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青島市科技計劃創新創業引導專項促進科技與金融融合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點擊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