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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 信息來源:服務體系建設處 魯工信服〔2021〕168號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為貫徹中央和省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省政府《關于印發落實“六穩”“六保”促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確定對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開展綜合評價。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山東省中小企業局)公布且在有效期內的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18、2019年度國家示范平臺及獲得重點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示范平臺不再重復支持。 二、評價內容 主要包括基礎建設、平臺運營和服務業績等方面。其中:基礎建設方面,重點評價服務場所及設施、制度建設、集聚服務資源等指標;平臺運營方面,重點評價獨立運營時間、資產總額、從業人員、財務收支狀況等指標;服務業績方面,重點評價年服務企業數量、組織開展服務活動、獲得資質榮譽等指標。具體指標按《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 指標數據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評價程序 (一)推薦申報。示范平臺按照自愿原則向所在市主管部門提出參評申請,并報送申報材料。市級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確認,按現有省級示范平臺數量的10%,擇優向省工信廳推薦。 (二)綜合評價。省工信廳組織專家對各市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實地查驗有關情況。 (三)審定與公布。省工信廳對評價結果進一步征求行業協會、企業代表等方面的意見,形成示范平臺綜合評價前10位名單,向社會公示后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示范平臺是服務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重要載體,對促進我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綜合評價工作,精心策劃、統籌協調、務求實效,通過實施綜合評價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二)主動對照評價。各示范平臺要強化服務意識,圍繞服務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創新工作方法,夯實工作內容,主動對照評價指標,高標準抓好落實,爭當先進標桿。 (三)嚴格落實責任。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管理引導,示范平臺要落實好主體責任。評價過程中,嚴禁任何單位捏造、虛報或篡改數據。對違反規定的,將給予通報并取消參評資格,追究相關責任。 請各市于8月23日前將推薦文件、匯總表(附件)及申報材料發送指定電子郵箱,紙質材料一份報省工信廳服務體系建設處。有關表格和申報材料按《管理辦法》要求填寫。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景方凱,0531-51782705 電子郵箱:jingfangkai@shandong.cn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