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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持續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的通知關于持續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的通知 來源: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局各相關處室、直屬單位: 今年4月,省政府印發《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突破行動實施方案》(魯政發〔2021〕6號);5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的通知》(國知發服字〔2021〕10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關要求,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資助和獎勵政策 省局已全面取消企業首件發明專利資助、企業PCT國際專利申請資助及企事業單位國內發明專利年費維持資助等商標、專利申請階段的資助和獎勵。各地對資助、獎勵政策要開展全面自查,全面取消對商標、專利申請階段的資助和獎勵,不得直接將專利申請、授權數量作為享受獎勵或資格資質評定政策的主要條件,科學設定高質量發展指標,推動知識產權工作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 二、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注冊和專利非正常申請行為 組織開展商標惡意注冊和專利非正常申請核查工作,依法推動將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惡意注冊和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納入信用監管。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取消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企業資格以及中國專利獎申報、參評或獲獎的資格,對相關申請人和相關代理機構不予資助或者獎勵。對于被認定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視情節不予減繳專利費用;已經減繳的,要求補繳。對于屢犯等情節嚴重的申請人,自認定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之日起五年內對其專利申請不予減繳專利費用。對在優先審查過程中發現為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停止優先審查。 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一)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綜合效能。充分發揮省政府知識產權戰略實施領導小組的作用,統籌協調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出臺加強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的政策措施。建好用好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不斷擴大預審授權領域,優化審查服務,服務省內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授權、維權。 (二)推進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建立知識產權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對接法院系統,實現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案件網上流轉和辦理。完善省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委員會管理制度,建立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員人才庫。 (三)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推動將維權援助服務網絡延伸到縣(市、區)、園區、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開展企業現場精準知識產權保護和信息服務,幫助指導重點企業建立知識產權侵權動態風險預警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四)建設全省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積極與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對接,及時更新數據信息,實現知識產權保護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建設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指導中心分中心,加強海外知識產權信息的收集與報送、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的咨詢與指導。 四、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 (一)加強知識產權傳播利用。鼓勵并支持重點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推廣實施專利導航指南系列國家標準,推動專利導航融入重點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發決策全過程。重點圍繞“十強”產業和區域產業規劃,搭建全省一體化專利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深入開展重點產業專利大數據分析。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采取“微導航”方式,提高研發精準度和效率。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專利風險預警機制。 (二)提升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能力。建好用好山東知識產權運營中心,以濟南、青島、煙臺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為關鍵節點,布局設立運營分中心,搭建覆蓋全省的運營服務網絡。持續推進省新舊動能轉換專利庫建設,組織開展專利轉移轉化線上線下對接活動,舉辦2021年度新舊動能轉換高價值專利培育大賽。組織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篩選高校院所質量較高、具備市場前景的專利,發現潛在許可實施對象,利用專利開放許可的機制,提高專利轉移轉化效率,助力中小企業發展。組織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專項行動,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普及度和惠益面。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機制,指導相關市健全質押融資工作機制。制定、發布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機制地方標準。 (三)落實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建立專利開放許可信息公開機制,集中公開相關專利基礎數據、許可費用等信息,解決專利技術供需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加強對專利開放許可聲明和合同備案等情況的監控分析,持續做好數據監測和信用監管,保障專利開放許可制度規范高效運行。 五、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 (一)優化知識產權政務服務。加強商標、專利電子化辦理宣傳推廣,提高商標注冊、專利授權及相關業務電子申請率,支持有條件的市局(中心)開辦知識產權業務受理工作站。進一步整合商標、專利受理窗口,擴大“一窗通辦”范圍。爭取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持,試點開展銀行在線代辦專利權質押登記,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動企業變更登記與商標變更申請同步受理,提高商標變更的便利度和即時性。在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專利費用減繳等相關知識產權政務服務工作中,推行告知承諾制辦理。繼續發揮商標、專利審查綠色通道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作用,對抗疫急需的商標、專利申請給予優先審查。 (二)編制發布省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清單。編制發布省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推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規范化、均等化。 (三)推進省、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在知識產權數據信息傳輸、共享、大數據運用等方面,支持各市建設高標準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臺。完善全省知識產權主題數據庫,優化商標監管服務系統,建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管理系統,提升全省知識產權政務服務事項信息化水平。積極推動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和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建設,助力提升創新主體創新能力。 六、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與監管 推動相關市加快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完善企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機制,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品牌化、高端化發展。做好國家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山東考區考務工作。持續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行動,遏制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專利申請代理,依法打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申請代理、商標惡意搶注等行為。依法依規加強對違法違規代理行為的信用監管和失信懲戒,健全代理行業監管長效機制。 各地在持續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相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報告省局。各市局、省局各相關處室及直屬單位年度貫徹落實情況,請于12月30日前書面報送省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聯系人:章長勇,0531-88527391。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