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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關于組織做好2020年度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德州:關于組織做好2020年度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監管部,各有關單位: 為抓好《德州市標準化工作資助獎勵辦法》的貫徹落實,做好2020年度標準化資助獎勵項目的申報受理工作,請各單位加強宣傳引導,組織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要求進行申報并及時匯總提交相關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項目條件 1、符合《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德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德州市標準化工作資助獎勵辦法>的通知》(德市監標字〔2019〕185號)(附件1)中有關規定。 2、申報的項目應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驗收確認的標準化創新平臺(實訓基地)、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經相應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發布、備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采納且已經發布的國際標準;德州市轄區依法登記管理的社會團體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公布的團體標準;新承擔國家、省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 3、申報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報資格: (1)申請項目不符合《德州市標準化工作資助獎勵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條件的; (2)不符合規定時限的; (3)近兩年內因標準或質量問題被執法部門查處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4)弄虛作假的。 二、申報材料 申報標準化工作資助獎勵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德州市標準化工作資助獎勵項目申報書》,相關表格可在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http://dzscjg.dezhou.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中下載。 (二)項目立項、開展、完成的相關文件、證明等材料。 1.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 2.承擔標準化創新平臺(實訓基地)、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的,需提供: (1)項目立項文件; (2)通過驗收文件; (3)其他與創新平臺(實訓基地)、示范試點相關的文件。 3.承擔國家、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需提供: (1)國家標準委批準成立(換屆)的文件; (2)與所申報項目內容相關的標準立項文件、發布公告、標準文本。 4.主導(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的,需提供: (1)標準發布證明材料; (2)標準的中文和英文正式出版文本; 5.主導(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的,需提供: (1)標準發布公告; (2)標準正式印刷文本。 6.主導制定團體標準,需提供: (1)標準立項文件; (2)標準技術審查評審會議的意見; (3)標準發布文件; (4)標準正式印刷文本; (5)標準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進行公開的網頁截圖; (6)被列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的團體標準試點的項目,還應提交立項、驗收的相關文件。 (三)項目情況輔助證明材料。 1.證明項目引領性、先進性的各類輔證材料; 2.證明項目實施情況、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各類輔證材料,可提供第三方評議評價報告。 3.項目單位對獎勵資金用于標準化工作的承諾。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求一式3份(附電子版)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本文件第二條“申報材料”規定順序裝訂成冊,不得加裝硬質封面或其他裝飾性封面。 (二)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監管部要對轄區內申報項目進行預審,對于證明材料不全、表格填寫內容缺項漏項的項目應及時告知申報單位重新填報;對于不符合資助條件、范圍和規定時限等不予受理條件的項目應向申報單位說明情況并退回。符合條件的項目應匯總錄入《德州市標準化工作資助獎勵項目受理情況匯總表》(附件3)并加蓋公章,與各項目申請材料一并提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科。 (三)市屬事業單位、技術機構、科研院所等單位的申報材料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可直接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科提報。 (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賈相杰、韓娜 聯系電話:0534-2626848 電子郵箱:scjgbzhk@dz.shandong.cn 地址:德州市經濟開發區長河大道279號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科(三樓306室) 五、評審程序 (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項目評審組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和評審,確定符合資助條件的項目。 (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項目評審組評審結果,在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 德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