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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淄博: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來源:淄博市科學技術局 各區縣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經開區工科局、財政局、稅務局,文昌湖區經發局、財政局、稅務局: 按照山東省科學技術廳、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聯合下發的《關于組織開展山東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淄博市行政區域內的居民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均可申請高企認定。 2.2018年認定的高企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后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時間安排 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實名認證通過后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業務。今年分三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4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26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6日。 市科技局負責各區縣(高新區除外)高企的審核推薦工作。企業向所在區縣科技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區縣通知為準。 三、申報流程 (一)自我評價。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部分進行自我評價。自評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二)注冊填報。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實名認證通過后開展后續申報工作。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進行申報。 (三)網上提交。企業在“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按系統要求填寫認定申報信息、逐一上傳附件材料(作為評審依據,附件材料須清晰、完整、規范),并及時通過網絡系統提交,完成網上填報。 (四)紙質材料提交。企業通過“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生成并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提供相關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須與申請書所填內容一致,并本著“與認定條件緊密相關”的原則,盡量簡明扼要,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見附件1。按照屬地原則,國家高新區外企業將紙質材料提交至所在市科技局審核留存,國家高新區內企業將紙質材料提交至所在高新區科技部門審核留存,具體申報材料內容與要求見附件1至7。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五)材料審核。各區縣科技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要按要求對申報材料中知識產權、近三年項目研發活動和成果轉化情況、2020年度的科技活動人員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等內容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客觀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核實意見表》(見附件2,裝訂在申報材料首頁)。要切實做好審查工作,強化責任意識,把好審核關,杜絕審核流于形式、走過場,對現場核查中發現與申報材料不一致、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等情況的企業一律不得推薦上報。同時,加強與當地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對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審核把關。 (六)匯總推薦。各區縣科技主管部門完成材料審核后,須正式行文推薦,推薦函、推薦匯總表(各一式一份)以及企業認定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單本裝訂)、企業認定申請資料光盤(一式四份)報送市科技局,推薦函、推薦匯總表同時抄送同級財政和稅務部門。 四、有關要求 1.進一步提升高企認定管理服務水平。各區縣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同時,加大高企認定輔導與相關政策的解讀培訓力度,指導企業認真填報高企認定材料。進一步完善相關部門高效協同工作機制,持續提升高企認定申報質量。 2.企業對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負責。高企評審采用網上評審方式,企業應規范、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確保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上傳網絡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保持一致。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企業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和《山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科研誠信管理辦法》(魯科字〔2020〕105號)的相關規定取消其申報資格并納入失信行為記錄。省認定辦在申報、評審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評審、認定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企業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填報申報材料。請申報企業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各區縣科技部門要切實做好申報審核工作。合理安排好對轄區內申報企業的現場核查工作,如實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核實意見表》并簽字蓋章。 4.中介機構應嚴守職業規范。中介機構應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省認定辦根據《工作指引》相關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企認定相關工作。 材料報送地址:淄博市張店區人民西路8號322室 聯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 0533-3183548 市財政局稅政科 0533-3887056 市稅務局企業所得稅科 0533-3587194 淄博市科學技術局 淄博市財政局 淄博市稅務局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