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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東營市科技創業獎的通知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東營市科技創業獎的通知 來源:東營市人民政府 為表彰2020年度在創新創業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熱情,推動我市新舊動能轉換工程順利實施,全面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經東營市科技創業獎獎勵委員會研究,決定組織評選東營市科技創業獎。根據《東營市科技創業獎評選管理辦法》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及數量 東營市科技創業獎分為科技創新成果獎、科技人才獎、科技創新示范機構、科技合作示范企業等4類獎項。其中,科技創新成果獎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三個等級;科技人才獎分為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獎和科技成果轉化領軍人才獎;科技創新示范機構、科技合作示范企業不分等級。 科技創新成果獎每年評選一等獎10個,二等獎20個,三等獎30個;科技人才獎每年評選科技創新領軍人才不超過10名,科技成果轉化領軍人才不超過10名;科技創新示范機構每年評選不超過10個;科技合作示范企業每年評選不超過10個。 為確保獎項評選質量,根據獎項評審情況,以上獎項均可空缺。 二、參選條件 (一)科技創新成果獎授予下列組織、個人: (1)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進科學技術發展中有重大貢獻的; (2)在科學技術創新及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生態產業創新中,取得重大技術發明、技術創新,并創造重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3)在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方面,或者在運用先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中,實現重大科學技術創新,取得顯著效益的; (4)在實施重大工程項目中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取得顯著效益的; (5)在實施管理科學項目中,明顯提高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水平,已取得顯著社會效益或者經濟效益的; (二)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獎授予下列個人: (1)具有杰出的創新能力,在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顯著成績; (2)傳授先進科學技術,培養人才,成效顯著的; (3)曾獲得市級以上相關學術、科技、專利獎勵或榮譽稱號認定,科技成果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的人員。 (三)科技成果轉化領軍人才獎授予下列個人: (1)具有成果轉化能力,在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顯著成績; (2)傳授先進科學技術,培養人才,成效顯著的; (3)曾獲得市級以上相關學術、科技、專利獎勵或榮譽稱號認定,科技成果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的人員。 (四)科技創新示范企業授予下列企業: (1)企業重視自主創新,有明確的自主創新目標,在企業發展中建立了自主創新保障與激勵機制,設立研發機構,聚集研發人才,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 (2)企業擁有核心或關鍵技術,并獲得自主知識產權(包括國家專利、軟件注冊、著名商標、知名品牌);重視研發投入;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具有明確或潛在的市場前景; (3)企業在優化產業結構、經濟轉型發展中把握機遇,在商業模式創新中取得新成效; (4)企業對我市新舊動能轉換、建設創新型城市、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方面有突出貢獻。 (五)科技合作示范企業授予下列企業: (1)企業已建立與自身發展相適應的技術創新體系和運行機制,并設立了技術轉移轉化機構,能組織委托研發和合作研發并取得顯著成效的企業或機構。 (2)與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組織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簽定了合作協議,共建了研發中心并取得顯著成效,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1、申報企業及個人對照條件及要求,編制申報書,于2021年5月6日前將申請材料一式5份,報送至東營市科技型企業促進會秘書處辦公室(金融港B座508室),并將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kjxqycjh@dy.shandong.cn。 2、申報科技創新成果獎的項目需要經過科技成果評價機構組織的評價或在科技主管部門進行科技成果登記或承擔市級以上科技計劃并經過驗收的項目。 3、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出具項目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對提供虛假材料的申報單位及個人,一經查實,取消該單位及個人申報資格并予以通報。 聯系人:張迪 0546-7168660 東營市科技創業獎獎勵委員會 2021年4月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