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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關于開展2020年度孵化載體引進、培育高質量創新創業項目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各有關單位: 為優化創新創業環境,促進孵化載體健康發展,加強在孵企業精準培育,根據《紅島經濟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深入推進科技創新創業若干政策》(青紅管辦字〔2018〕36號)、《紅島經濟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深入推進科技創新創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青高新科〔2019〕1號)及《青島高新區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升級特色載體專項資金實施細則》(青高新財金〔2020〕104號),現開展2020年度孵化載體引進和培育高質量創新創業項目獎勵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孵化載體需為區級以上,注冊、稅務、統計關系以及載體、平臺服務場地在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核心區內。 二、項目類別及申報材料 。ㄒ唬┱咭罁 根據青紅管辦字〔2018〕36號、青高新科〔2019〕1號及青高新財金〔2020〕104號有關條款規定:鼓勵孵化載體引進和培育高質量創新創業項目,載體中每增加1家“小升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千帆計劃”入庫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孵化載體5萬元、3萬元、5000元獎勵;每增加1家在主板、新三板、四板上市(掛牌)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孵化載體10萬元、5萬元、1萬元獎勵。 (注:創新創業項目獲得以上各項認定的時間應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間。) (二)申報材料 1.孵化載體運營管理單位法人營業執照; 2.區級(含)以上科技企業孵化載體資質認定證明; 3.在孵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 4.在孵企業與孵化載體簽訂的入孵協議; 5.規模以上企業認定證明、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企業“千帆計劃”入庫證明;企業在主板、新三板、四板上市(掛牌)證明; 6.孵化載體引進和培育高質量創新創業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 7.孵化載體承諾書(附件2) 8.在孵企業承諾書(附件3) 三、其他要求 申報單位于2021年3月11日15:00之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貳份)提交至青島高新區科技創新部(青島高新區智力島路1號創業大廈B座1802房間),過期視為放棄申報!證明材料需提供復印件并加蓋相關單位公章。 四、工作流程 科技創新部將對申報單位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組織專家評審、現場抽查,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進行撥款。各申報單位應保證申報材料真實有效,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相關企業申報資格。 附件:1.孵化載體引進和培育高質量創新創業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 青島高新區管委科技創新部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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