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區管委: 為強化市、區(市)兩級工作聯動,促進重大創新需求的精準挖掘和科技扶持政策的精準投放,進一步優化全市科技創新布局,提高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效率,加快推進科技引領城建設。根據《青島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青科規〔2019〕2號)和《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局區(市)會商專項實施細則(試行)》(青科規〔2019〕3號)規定,按照《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西海岸新區管理委員會科技創新會商專項議定書》約定事項,經研究,現將局區(市)會商專項2021年度定向申報通知予以發布,請根據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向 高端雙創科技服務平臺項目 建設內容:以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上水平為目標,以“離岸創新、產業服務”為主題,以金融服務業和科技服務業為產業服務支撐,建設產業孵化、培育和創新體系,打造高端雙創科技服務平臺。通過集聚國內外優質創新創業資源要素,重點發展科技金融、大數據、智能AI、智能裝備制造、物聯網等產業方向,引入頭部企業區域子公司或區域總部不低于3家(含上市公司區域公司),規模性企業不低于4家,成長性企業不低于10家,累計新增入駐企業30家以上,力爭建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發展新興產業的國家級集成式創新平臺,合計綜合稅收1億元左右。 擬支持項目1項。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在青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具有較強的研發實力、規范的運營管理、健全的財務制度和良好的社會信用記錄。 (二)申報單位須無知識產權糾紛。申報單位要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的科學性和真實性負責。 (三)經審核發現申報材料有不實情況的,取消申報單位項目評審和承擔資格,并記入信用檔案。 (四)申報項目須明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記錄良好。 (五)聯合申報必須簽訂聯合申報協議,如有外方,中外雙方也須簽署合作協議,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和目標、知識產權和利益歸屬、合作經費(包括自籌經費)的額度和來源等。 (六)有在研或2次驗收未通過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承擔應用基礎研究項目或正常參加2020年驗收的項目除外)。 三、支持方式 (一)項目執行期一般為2-3年,項目支持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2021年度支持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實際市撥經費低于申報數額時,不足部分由承擔單位自籌解決。 (二)區(市)人民政府按雙方協議要求給予支持,支持額度不低于市級支持額度。 (三)2021年度資金支持額度根據年度市財政科技專項資金預算情況統籌安排,采取無償資助方式給予支持。后續年度資金支持額度根據年度市財政科技專項資金預算情況和項目年度檢查或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統籌安排。 四、申報流程 (一)網上填報 1.請申報單位按要求登錄青島市科學技術局網站(qdstc.qingdao.gov.cn),點擊“服務大廳”中的“科技計劃管理平臺”,進入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選擇“項目申報(承擔)單位”,進入“計劃項目申請-計劃項目申報申請”,點擊新建“2021年度”-“局區(市)會商專項”,查看《項目申報系統用戶操作手冊》,網上填報并提交上傳《青島市科技計劃局區(市)會商專項項目申報書》、項目依托單位及項目負責人誠信承諾書、項目績效目標表、專項議定書和有關附件材料。網上提交的項目申報書將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系統注冊成功后,請妥善保存登錄名和密碼,以便隨時進入系統查看項目申報及任務書簽訂、項目管理等情況。 2.申報書按模板要求準備,加蓋公章及簽字后掃描上傳。有關附件掃描上傳,單頁文件掃描成圖片,多頁文件掃描成獨立pdf文件。項目申報書格式、項目依托單位及項目負責人誠信承諾書和項目績效目標表可在科技計劃管理平臺相關專欄下載。 3.項目申報單位須提報項目整體績效目標表和當年度績效目標表。 4.項目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受理時間為: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 月29 日17:00。 (二)審核推薦 請項目主管部門于2021年1 月 30日17:00前通過青島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對申報項目進行逐項審核,并將加蓋單位公章的推薦函(附件1)以電子掃描件形式上傳。 (三)咨詢電話 1.技術咨詢 聯 系 人:楊建軍 聯系電話:18353238045 2.業務咨詢 市科技局基礎科研與成果轉化處 聯 系 人:張凱 聯系電話:85911343 青島生產力促進中心 聯 系 人:欒 暉 聯系電話:88728989轉802 3.監督電話 市科技局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 聯系電話:85911362 附件:1青島市科技計劃局區(市)會商專項項目推薦函
2青島市科技計劃局區(市)會商專項項目申報書
青島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1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