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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提名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提名工作的通知信息來源: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各有關單位、專家: 按照《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以下簡稱“最高獎”)提名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專家提名 具備提名資格的專家包括: 1.國家和山東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3.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級以上,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一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 提名專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獨立或與他人聯合提名1名最高獎候選人,聯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領域內提名。 (二)單位提名 具備提名資格的單位見附件1。提名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提名本行業、本地區、本部門的優秀人選。每個單位提名最高獎候選人限1名。 二、提名要求 (一)候選人要求 提名的最高獎候選人應仍在一線工作,原則上應為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在產業或學術領域為我省做出突出貢獻: 1.產業類:候選人在科學技術活動中,特別是在高新技術領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別重大技術發明,引領該領域技術的跨越發展,并以市場為導向,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實現產業化,促進了我省產業結構的變革,為我省創造了巨大的經濟、社會或生態環境效益,對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國家安全作出了特別重大的貢獻,在國內外產業界具有較大影響。 2.學術類:候選人在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別重大發現,豐富和拓展了學科的理論,引起該學科或者相關學科領域的突破性發展,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對科學技術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了特別重大的貢獻。 (二)提名單位、專家的基本要求 提名單位、專家承擔提名、答辯、異議處理等主體責任,對提名最高獎候選人及提名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嚴格依據標準條件提名,并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我廳將在各公示環節公示候選人及其提名單位、專家有關信息,建立提名單位、專家信用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請 專家提名前,由責任提名專家向省科技廳提出申請,專家提名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申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7日16時。 具備提名資格的單位詳見附件2。 (二)材料填寫 提名專家、單位應認真、客觀、準確填寫《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提名意見表》(見附件3),并做好提名材料的審核、報送工作。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此次報送不需提供“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候選人基本情況表”中所列的論文、專著以及知識產權等附件。候選人通過初評后,我辦會另行通知提名單位、專家對照提名書提交相關附件及證明材料。 (三)材料報送 紙質提名材料請于2020年12月10日16時前送至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逾期不再受理。 1.專家提名。紙質材料2份(其中原件一份),提名意見表請裝訂,不要另加封皮,由責任提名專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員送達省科技廳。 2.單位提名。各提名單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2)紙質材料2份(其中原件一份),提名意見表請裝訂,不要另加封皮。 四、聯系方式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212房間 聯系電話:(0531)66777227,66777212 附件: 1.專家提名申請表 2.具備提名資格的單位 3.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提名意見表 附件下載: 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