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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人才新政”系列解讀】煙臺推出史上最強版“人才新政”為加快打造新時代人才集聚新高地,煙臺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人才興魯”戰略部署安排,立足打造政策更優惠、機制更完善、環境更友好的人才發展格局,在充分吸收借鑒外地經驗的基礎上,總結延續以往政策優勢,緊密結合煙臺實際,強力推出《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領高質量發展的九條政策措施》。這九條人才新政包括強化高端引領、支持科研創新、加大創業扶持、發放生活補貼、升級安居保障、提供金融支持、暢通引才渠道、鼓勵引才留才、優化服務功能等九個方面,貫穿人才培養、引進、流動、激勵、服務等全鏈條,是近年來煙臺市人才政策的最強版,部分政策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國前列。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人才興魯”行動和人才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聚焦煙臺市重點產業領域,緊貼產業鏈布局人才鏈,加快打造新時代人才集聚新高地,引領推動全市新舊動能轉換和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措施如下。 01 強化高端引領 對引進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一流水平和重大技術研發、成果轉化能力,有助于推動我市主導產業或戰略性新興產業智能化、高端化、數字化發展的頂尖人才(團隊)項目,可享受“一事一議”政策,每年組織評選5個左右,按程序報經市委、市政府研究通過后,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資助或1.5億元直接股權投資支持。對自主培育或全職引進的省級及以上人才工程項目,根據科研和團隊建設需要,經評估認定給予最高600萬元綜合資助。 02 支持科研創新 鼓勵企業與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共建省級以上創新平臺,對平臺引進的產業發展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支持其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后給予最高50萬元資金扶持;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參評煙臺市“雙百計劃”,入選后給予最高600萬元創新資助。對企業從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柔性引進的重要科研項目或產業化項目技術負責人,經認定每年按照在煙實際取得勞動報酬的30%給予專項補貼,累計不超過15萬元,每年支持不超過50人。 03 加大創業扶持 鼓勵人才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來煙創業,每年面向海內外遴選100個左右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在煙落戶就地轉化的,根據項目實際投入和發展狀況,每個給予最高100萬元創業資助。對通過省、市特定創業大賽遴選的相應層次獲獎項目負責人,符合條件的經評估認定可直接入選煙臺市“雙百計劃”,給予最高300萬元創業資助。創業項目入駐煙臺高層次人才創業園的,可繼續享受園區有關扶持政策。獲得國家和省項目資助的留學人員創辦企業,符合我市主導產業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給予1:1配套資金支持。 04 發放生活補貼 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且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學士本科生,分別給予每人每年3.6萬元、2.4萬元、1.2萬元生活補貼,補貼3年。博士研究生進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進行研究的,在站(基地)期間每年給予不低于10萬元生活補貼。博士后出站留煙工作且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一次性再給予15萬元生活補貼。 05 升級安居保障 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且繳納社保一年以上,并在煙新購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學士本科生,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含中央、省屬駐煙單位)工作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碩士研究生,分別給予6萬元、4萬元、2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對符合租房條件的,根據相關政策提供相應人才公寓。 06 提供金融支持 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長期所在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或創新創業資金需求給予重點支持,經評估認定提供最高1000萬元“人才貸”。鼓勵金融機構在現有“魯青基準貸”“青創企業貸”等金融產品基礎上,向青年人才提供更多無抵押、無擔保“消費貸”“創業貸”金融產品。 07 暢通引才渠道 企業、機構平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來煙前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根據用人單位和本人意愿,經審核認定可納入高層次人才“周轉事業編制池”管理,為其保留五年事業身份,暢通去留渠道。擴大事業單位引才用才自主權,事業單位招引急需緊缺專業“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可直接采取面試、考察等方式予以聘用。 08 鼓勵引才留才 設立1000萬元引才留才獎勵資金,對引才成效突出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引才專項獎勵;鼓勵企業與“雙一流”高校或知名科研機構,定制化培養引進急需緊缺專業青年人才,對達到一定規模且成效突出的,給予最高50萬元定制化引育專項獎勵;對畢業生留煙率較高的駐煙高校和職業類院校,分類給予最高100萬元留才專項獎勵。 09 優化服務功能 擴大“煙臺優才卡”發放范圍,進一步拓寬高層次人才服務領域,提供居留與出入境、戶籍辦理、交通出行、配偶安置、子女入(園)學等全方位綠色通道服務。配偶安置按照對口從優原則,安排到相應單位工作;子女入(園)學參照本人意愿,優先就近予以安排。 以上政策以正式文件為準,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