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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臨沂市(企業)重點實驗室的通知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臨沂市(企業)重點實驗室的通知 來源:臨沂市科學技術局 各縣區、開發區科技局,市直有關單位: 為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根據《臨沂市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臨科字〔2015〕42)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申報2020年臨沂市(企業)重點實驗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依托高校、科研單位等建設的實驗室: (1)符合《臨沂市重點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所列基本條件; (2)擁有高層次人才及研究團隊。應有“長江學者”、“國家杰出青年基金”、“千人計劃”、“泰山學者”或相應層次的高層次人才。 (3)開展協同創新。通過產學研合作,建立校企、院企實質性合作關系,形成較完備的產業創新鏈。 2、依托企業建設的實驗室: (1)符合《臨沂市重點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中所列條件; (2)制定靈活有效的人才政策。通過戰略合作或有效人才政策,聚集高層次的人才與隊伍,與高校、科研單位等形成穩定的產學研合作研究。 (3)依托單位重視科技創新,具備較完備的研發設施等科研條件,有較大的研發投入。 二、注意事項 1、重點實驗室的名稱必須與專業方向一致,涵蓋準確,應命名為“臨沂市×××(技術領域或研究方向)重點實驗室”。技術領域或研究方向要凝練、規范,力戒寬泛、分散。 2、申報時可對現有研究方向、人才隊伍、管理體制等做適當調整,集中依托單位精華力量,但嚴禁拼湊材料申報。 3、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建設經費的到位情況,以其每年下達的經費預算和實驗室實際進賬數額為依據。 4、同領域已建有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的不再申報市級重點實驗室。 三、申報限額及方式 1、各縣區不超過5個,市直單位不超過1個。 2、符合條件的單位填報《臨沂市(企業)重點實驗室申請書》(詳見附件),提交相關附件和證明材料,一式三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蓋公章后報市生產力促進中心2711房間。 3、各縣區、市直有關單位審核匯總后,于2020年11月17日前行文上報。逾期申報的不予受理。 聯系人:徐昕 杜建邦 7570023 7570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