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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陽區促進人才載體平臺建設的若干政策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城陽區促進人才載體平臺建設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省、市駐城陽各單位: 《城陽區促進人才載體平臺建設的若干政策》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城陽區促進人才載體平臺建設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提升我區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人才載體平臺對科技創新的支撐作用,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為國家、省、市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的,一次性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獎勵。認定為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對于區內重點引進建設的其他國家級技術創新平臺(需有國家部委認定文件),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參照以上標準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科技局、區工信局、其他相關部門) 二、發展高端創新人才載體。對新設立的國家級專家服務基地、部省共建留學人員創業園、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國家級人才平臺,一次性給予設站單位100萬元獎勵;對新設立的省級院士工作站、省專家服務基地、省鄉村振興專家服務基地、省博士(后)創新成果轉化基地、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齊魯技能大師特色工作站、市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等人才平臺,一次性給予設站單位50萬元獎勵;對設立市專家工作站、市技能大師工作站的,一次性給予設站單位5萬元獎勵。博士后工作站(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后進站并于當年開題的,給予5萬元站(基地)科研資助。入選青島市優秀專家工作站(專家服務基地)的,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按1:1的標準給予設站單位不高于10萬元獎勵。經認定的國家、省科技合作基地、國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按照市級獎勵給予1:1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人社局) 三、打造“雙創”平臺升級版。對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 萬元獎勵。經認定的省離岸創新創業基地,予以市級資金1:1配套支持。積極開展異地孵化器、離岸孵化器試點,對經市級認定的,予以市級資金1:1配套支持。對市級(含)以上孵化器每認定1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予以市級獎勵資金1:1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本政策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區發改局、區科技局、區工信局、區人社局等部門按照分工分別執行相應條款并負責政策解釋。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內容與我區此前出臺的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優原則執行,不溯及既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