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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解讀】《山東省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解讀【部門解讀】《山東省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解讀 一、制定背景 瞪羚、獨角獸等高成長企業具有成長速度快、創新能力強、專業領域新、發展潛力大等顯著特征,是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典型代表,日益成為區域創新發展的新引擎和經濟增長的新動能。通過制定實施《山東省瞪羚企業認定培育和獎勵行動計劃(2017-2019)》,我省三年認定培育瞪羚企業337家、獨角獸企業8家,樹立了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示范標桿,對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領帶動作用。為保持瞪羚、獨角獸等高成長企業培育工作的連續性,大力推進全省中小企業加快實現“跳躍式”發展,決定開展新一輪高成長企業培育行動,為了提高認定培育工作的規范性,制定本辦法。 二、文件依據 根據《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魯發〔2017〕21號)、《關于印發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規劃的通知》(魯政發〔2018〕7號)和《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8〕26號)等,制定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山東省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共分5個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總則。明確了“瞪羚”“獨角獸”企業認定的背景、范圍、原則等。 二是申報條件。申報“瞪羚”企業需滿足在山東省內注冊、產業領域符合國家和省戰略發展方向等6方面條件。申報“獨角獸”企業還須滿足融資估值等要求。 三是認定程序。明確了通知、申報、審核、評審、公示等程序。 四是政策扶持。提出了多方面的支持扶持政策。 五是管理與服務。對“瞪羚”“獨角獸”企業進行持續培育。 四、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