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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濰坊市金融創新獎申報公告2020年度濰坊市金融創新獎申報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和鼓勵金融創新,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和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能力,濰坊市政府設立金融創新獎,評選、獎勵金融創新項目和主體。濰坊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成立金融創新獎評審委員會負責金融創新獎評選工作,具體工作由濰坊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組織。 為做好2020年金融創新獎申報評選工作,按照《濰坊市金融創新獎評選辦法》(濰政辦發〔2018〕8號)有關規定,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評選獎項 濰坊市金融創新獎原則上設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具體獎項數量和獎金數額由濰坊市金融創新獎評審委員會根據2020年申報項目的質量綜合評定。 二、申報主體 1.申報主體不限于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凡是在金融創新項目的研究、開發、應用和推廣過程中提供技術、設備及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的主要完成單位或自然人個人都可申報。 2.以機構、企業、組織為申報主體的,主體注冊地需在濰坊市。以個人為申報主體的,申報人所在單位注冊地需在濰坊市,且申報項目需在濰坊市范圍內使用并產生明顯經濟社會效益。 3.申報項目或成果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合作完成的,由主持單位(個人)與其他單位(個人)協商一致后,由項目主持單位(個人)負責申報。凡在項目權屬以及有關完成單位、完成人員方面存在爭議的,不受理其申報。 4.各申報單位或個人申報的金融創新項目原則上不超過一個,同一項目只能參加一次金融創新獎評選。 5.申報主體近兩年內應無重大不良誠信記錄,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發生金融風險事件。 三、申報時間 1.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2020年9月3日—2020年10月15日(工作日),截止日后不再受理。 2.對確需調整或補充申報材料的,申報單位應于5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經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評審委員會參與評選。 四、申報要求 1.2020年濰坊市金融創新獎申報項目應符合《濰坊市金融創新獎評選辦法》有關要求,創新項目實施和成果應產生于2019年1月1日以來。 2.申報主體按《濰坊市金融創新獎評選辦法》要求如實填寫申報表(附件1)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紙質材料均需逐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或者個人簽名。 3.申報材料由推薦單位統一報送。其中,高等院校、市直部門單位、市屬企業、市級金融機構等市級單位及其成員的申報項目由該單位出具推薦意見;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屬部門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和自然人申報項目由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出具推薦意見。 4.材料報送方式及地址。申報材料電子版發至wfjrbzhk@163.com(若材料涉密,請刻錄光盤報送),注明:金融創新獎申報+姓名+聯系電話。紙質版一式八份報送至濰坊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地址:濰坊市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12樓西南區72號或69號卡座)。聯系電話:8091053,8090415。 濰坊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2020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