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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的通知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我省企事業單位積極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激勵科研人員持續開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促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根據《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和《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魯科〔2019〕36號),現組織開展2020年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和獎勵對象 補助和獎勵對象為山東省內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的承擔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 1.承擔單位須為山東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2.立項批文日期為2018年1月1日以后; 3.項目(課題)類型須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項目(課題)。其中,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子課題(任務)不納入補助和獎勵支持范圍; 4.國撥經費銀行到賬憑證須為2019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 二、補助和獎勵標準 補助金額按照國撥經費到賬并由承擔單位實際使用金額的15%分別核算、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金額按照國撥經費到賬并由承擔單位實際使用的5%(牽頭單位)或3%(參與單位)分別核算、單個項目最高獎勵60萬元,同一承擔單位合計獎勵金額不超過400萬元。省財政科技資金已配套支持且配套資金超過《實施細則》補助金額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項目(課題)不再予以補助,僅納入獎勵支持范圍。 三、資金用途 補助資金用于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相關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獎勵資金用于支持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的研發團隊進行自選項目研發和績效獎勵。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向各市科技局或省直有關部門提前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申請表》; 2.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立項批文、項目合同書和任務書的復印件(承擔單位為參與單位的,還應一并提供與牽頭單位之間簽訂的與項目相關的合同或協議); 3.國撥經費銀行到賬憑證復印件; 4.其他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須用A4紙打印,膠裝成冊。申請補助和獎勵的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承擔單位需對所提報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審核。請各市科技局或省直有關單位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審核后須在申請表主管單位審核意見欄蓋章確認。 (三)報送。主管部門填報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匯總表,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一并函報省科技廳,申報材料和匯總表電子版同時發送到電子郵箱kjtzpc@shandong.cn。中央駐魯單位直接向省科技廳函報。報送截止日期為9月20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郭文波 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319室 聯系電話:0531-66777253 附件: 1.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申請表 2.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和獎勵資金匯總表 3.《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和《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附件下載: 3.《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和《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pdf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