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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關于做好2020年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綜合獎補工作的通知聊城:關于做好2020年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綜合獎補工作的通知 來源:聊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統計局: 根據市政府《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進一步擴內需補短板的實施意見》(聊政發〔2019〕1號)及《聊城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市級激勵實施辦法》(聊工信發〔2020〕50號)的有關要求,前期已將2020年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綜合獎補資金(以下簡稱“獎補資金”)下達給你們,現就做好獎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原則 技術改造獎補資金是指市財政預算安排,對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實際設備(含軟件)投資進行后補助的資金。企業所在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統計主管部門按規定審核后統一兌付。 各縣(市區)承擔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軟件)購置補助資金的審核、公示、兌付等相關工作,并對審核結果負責。年底前市財政與各縣(市區)進行清算。 二、重點支持領域及獎補標準 (一)支持方向 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綜合獎補專項用于符合《聊城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市級激勵實施辦法》(聊工信發〔2020〕50號)所支持領域,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設備(含軟件)投資普惠性獎補。 (二)獎補標準 根據《聊城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市級激勵實施辦法》,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實際設備(含軟件)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同時具備條件 1、在聊城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投資行為發生在本市轄區內; 2、經營管理規范,具有健全的核算體系和財務制度; 3、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未發生騙取、套取財政扶持資金等行為; 4、企業未列入各級財政專項資金信用負面清單。 (二)申報獎補的項目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已依法辦理核準或備案手續,總投資不低于500萬元; 2、項目納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聯網直報平臺,屬制造業技改投資的統計范疇; 3、購置設備(含軟件)已到位,并具有合同、發票等證明資料,購置設備(含軟件)清單內容與發票內容應一致;發票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設備價值按不含關稅和增值稅的原值進行核算。 4、上年度已獲省級技術改造新增財力獎補和省重大技術改造貸款貼息的企業及市級其它領域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能申報市級綜合獎補資金; 5、項目要有明確的績效目標。 四、工作程序 (一)企業申請 各申報企業按要求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統計部門提出資金申請,主要包括以下資料: 1、《聊城市2020年企業技術改造綜合獎補申請表》(附件1); 2、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 4、企業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5、企業2020年度購置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及明細表(附件2,同時提供電子版); 6、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3); 7、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真實、合法、完整,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要按要求編制資金申請報告(正文編寫提綱見附件4),并按規定順序裝訂成冊。 (二)項目審核 1、企業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申報項目是否符合支持領域,項目的立項手續是否真實、完備; 2、企業所在地統計部門負責審核申報項目統計入庫情況,項目統計入庫情況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認定; 3、企業所在地財政部門負責資金撥付工作; 4、企業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資金分配方案,與本級財政部門共同審核后公示。 (三)資金撥付 認定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根據資金分配方案,按規定將資金撥付至申報企業。 (四)認定備案 2020年10月31日前,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將工作開展情況及資金分配結果分別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備案。 五、監督檢查 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獲得資金支持的企業要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統計、工信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對弄虛作假、騙取、截留、挪用、擠占補助資金的行為,按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聊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財政局 聊城市統計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