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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關于開展重點平臺型企業申報扶持政策的通知關于開展重點平臺型企業申報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為進一步掌握我市平臺型企業發展情況,落實好《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正<濟南市十大千億產業振興計劃>部分條款的通知》(濟政發〔2018〕17號)中關于“支持平臺型企業發展”的扶持政策,現開展平臺型企業申報扶持政策相關工作,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應在濟南市境內登記設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和健全完善的生產、技術和財務管理制度,正常生產運營,依法納稅,且近兩年無違規違法記錄。 (二)企業應從事《計劃》中的大數據與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與高端裝備、量子科技、生物醫藥、先進材料、產業金融、現代物流、醫療康養、文化旅游、科技服務十大產業領域。 (三)企業應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發展潛力和帶動作用,能夠代表行業發展趨勢,引領行業發展方向,帶動相關領域企業共同發展。 (四)申報企業應建有獨立的(互聯網)交易系統或體系,能為其他企業、商戶提供產品(服務)交易、資金結算、金融服務、信息服務、大數據服務、安全保障等。 (五)企業營業執照應具備工商局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涵蓋網絡運營、平臺服務等與平臺型企業相關的內容;總投入規模不低于300萬元,須以社會資本投入為主導;年交易額不低于10億元;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 二、申報程序 (一)擬申請企業請盡快與注冊地所在區縣(含濟南高新區、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南部山區及萊蕪高新區)發改部門聯系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具體聯系方式請參考區縣發改部門轉發的通知),區縣發改部門對企業提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將于8月3日集中提交市發改委。 (二)市發改委在各區縣提交齊全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作出審核的初步建議。 (三)市發改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后,組織第三方機構或有關專家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四)對評審通過的企業統一納入扶持資金支持計劃,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五)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發改委提報市財政局,經市財政局審核后按程序辦理。 三、提報材料 (一)濟南市重點平臺型企業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主管部門批復或備案的文件復印件; (四)經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加蓋公章); (五)企業經營情況等書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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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