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萊西市工業產業集聚區創建提升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萊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萊西市工業產業集聚區創建提升實施意見
工業產業集聚區是新舊動能轉換的主戰場,也是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新形勢下,創建提升青島市級重點工業產業集聚區(以下簡稱“產業集聚區”),對于優化產業布局、拓展發展空間、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等具有重要意義。為加快推進產業集聚區創新發展、提質增效,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青島市重點工業產業集聚區創建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青政字[2019]9號)《關于做好青島市重點工業產業集聚區建設工作的通知》(青集聯字〔2019〕3號)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目標
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立足產業基礎、區位優勢、資源條件和環境承載力,集中力量建設一批納入全市戰略層面的產業集聚區,堅持“產業集聚、技術創新、特色鮮明、配套率提高、高質量發展”的推進路徑,打造產業競爭制高點、培育經濟增長極、建設新舊動能轉換引領區。
--平臺效應成效明顯。承接大產業、大項目、大企業的產業集群發展平臺基本形成,到2022年,重點產業集聚區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長10%左右,創建年主營業務收入過100億元的集聚區3個以上,300-500億元的集聚區1個,基本建成新能源汽車、萊西食品產業、石墨新材料、店埠通用航空、夏格莊綠色建材、經濟開發區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能制造、姜山生物醫藥產業集聚區。以企業上云、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為主要途徑,全面提升產業集聚區智能化水平。
--產業集聚穩步提高。大企業產業引領、大項目鏈式支撐的集聚作用明顯,重點引進和培育一批產業鏈上下游的高關聯配套企業,逐步建成鏈式發展的產業生態體系。到2022年,力爭各產業集聚區主導產業集聚度達到70%左右。
--創新資源加速集聚。“雙招雙引”成效明顯,集聚建設一批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工程實驗室等技術創新平臺。到2022年,重點產業集聚區培育建成2個省級以上技術創新平臺,規模以上企業設立研發機構比例達到60%以上。
--綠色發展持續轉型。生態系統建設穩步提升,土地利用更加集約。到2022年,產業集聚區新建工業項目投資強度達到280萬元/畝、畝均稅收20萬元/年,或年每平方米營業收入達到4500元、稅收200元以上;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
--特色產業快速提升。2020年,新能源汽車、萊西食品產業集聚區列入青島市重點產業集聚區;2021年,石墨新材料產業集聚區列入青島市重點產業集聚區;2022年,夏格莊綠色建筑產業集聚區列入青島市重點產業集聚區;未來計劃將經濟開發區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能制造、姜山生物醫藥、店埠通用航空產業集聚區列入青島市級產業集聚區。
--管理機制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應有明確的管理機構,制定較為完善的創建方案和發展規劃,功能定位合理,發展目標明確。萊西市重點工業產業集聚區建設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市產業集聚區建設聯席會議”)負責“產業集聚區”的創建和管理工作;市產業集聚區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萊西市產業集聚區建設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轄區內“產業集聚區”的申報創建和管理服務工作。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規劃提升專項行動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鎮政府”)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科學規劃產業集聚區,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修編工作,抓緊編制產業發展規劃、三年建設行動方案、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專項規劃,2020年6月前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園區服務中心備案。要建立產業集聚區年度項目庫,明確責任單位、任務分工和建設進度節點,確保項目建設任務落實。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各鎮政府
(二)實施產業集群提升行動
1.強化“雙招雙引”。各產業集聚區要制定主導產業招商路線圖,主動策劃設計產業鏈,重點引進產業龍頭、關鍵核心技術、上下游產品配套為重點的產業鏈項目,各產業集聚區力爭每年引進1個以上世界500強或中國500強(含制造業500強、服務業500強)項目、1-3個投資過億元產業項目,以及一批掌握行業核心技術的研發骨干人才。各鎮街引進的項目,市招商委辦要牽頭按照項目所屬的產業、行業,指導向工業產業集聚區落戶。滿足項目要求、對應在產業集聚區落戶而不落的,要詳細說明不落戶的原因,提交市發改、環保、自然資源、行政審批等部門,共同審議確定;滿足不了項目落戶要求的,由相應集聚區鎮街出具不予落戶證明,進而與符合落戶條件的鎮街進行接洽、落戶。對產業集聚區引進的重大產業項目,要組建項目推進專班,實行重大項目“一對一”推進機制,確保項目順利落地。積極鼓勵現有企業往集聚區搬遷發展,搬遷企業以遷出鎮街前三年平均稅收為基數,對遷出后三年內的新增稅收予以獎勵。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招商服務中心、國家稅務總局萊西市稅務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政府
2.壯大龍頭企業。支持大企業和高成長領軍企業引進產業鏈相關企業進駐產業集聚區,推動產業迭代升級和產業鏈延伸。提高龍頭企業規模化經營能力和集約化發展水平,發揮其在集聚發展、品牌輻射、技術示范中的帶動作用,采取兼并、收購、聯合、參股、增資擴產等方式發展壯大。到2021年,各產業集聚區爭取擁有1個以上年營業收入過10億元的領軍企業,力爭培育1個過20億元的大企業。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招商服務中心、市商務局、各鎮政府
3.強化協作配套。鼓勵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多種方式,開展相互采購,提高企業間的關聯度和專業化協作配套水平。著眼產業鏈中高端,重點引進專業水平高、技術產品新的生產或服務配套企業,補充和完善產業鏈,實現鏈式集聚、集群發展。支持產業集聚區企業智能化升級、網絡化改造,鼓勵企業開展“機器換人”或“智能+”,每年認定3個以上工業互聯網示范項目,不斷提高核心配套能力。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招商服務中心、市商務局、各鎮政府
(三)實施創新能力提升行動
1.構建創新平臺。支持產業集聚區與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等建設聯合實驗室、產業研究院、工業互聯網等行業技術平臺和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等雙創平臺,每年引進培育1個以上新型研發機構,建設3個以上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每兩年認定1個博士后工作站。對符合條件的創新人才和項目領軍團隊,給予子女入學、資金補助等方面的支持。推動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開展項目路演、創業輔導。鼓勵龍頭企業創建為產業集聚區中小企業提供研發服務的公共技術研發平臺、中試生產平臺、檢測服務平臺。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鎮政府
2.深化協同創新。推進產學研深度結合,通過科研項目訂單等方式,促進技術研發和產品開發。鼓勵大企業或領軍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組建技術創新聯盟或制造業創新中心,搭建協同式創新平臺,承擔或參與行業標準制定。每年滾動實施40個以上技術改造創新重點項目,著力突破一批影響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推出一批市場前景好的新產品。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政府
(四)實施土地集約利用行動
1.保障用地供應。支持產業集聚區“騰籠換鳥”,建立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項目庫,全力推進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重點引進建設優質高效產業項目。鼓勵社會投資主體建設多層標準廠房,用好“工業上樓”、標準廠房分割轉讓政策,引導中小企業項目入駐。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政府
2.創新用地政策。探索在部分產業集聚區試行新批工業用地“標準地”制度,用地企業建成投產后,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驗收,提高項目建設進度。允許產值規模大、稅收貢獻突出的重點龍頭企業在自有產權的待建土地上按5-7%配建產業配套公寓(單位租賃住房),解決員工安居問題;探索推行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鎮政府
(五)實施基礎設施提升行動
1.完善基礎設施。各鎮政府要配套制定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市級層面設立專項財政資金優先用于產業集聚區配套設施建設,集中策劃和優先建設一批產業集聚區道路、水電、燃氣、物流、通信、消防等基礎設施,實現區域共建共用,滿足生產生活需要,提升產業集聚區承載能力。新規劃建設的產業集聚區要盡快形成“產業熟地”,滿足項目落地要求。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政府
2.創建生態園區。統籌推進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固廢處置等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污水、固廢集中處理。堅決淘汰不符合產業導向、環保要求的落后產能,強化產業集聚區重點企業環保網絡化監控。推進綠色工廠建設,積極創建綠色、循環、低碳為特征的生態示范園區。
責任單位: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政府
(六)實施服務保障提升行動
1.推行智能服務。以基礎設施信息化為基礎,以產業集聚區建設管理服務和企業生產經營智能化為主攻方向,以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為主要途徑,全面提升工業產業集聚區智能化水平。積極推進“企業上云”;積極與領先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對接,利用工業互聯網為產業集聚區賦能,建設智慧產業集聚區;提升產業集聚區數字化管理服務水平,對人、物、能耗、環保、消防、運營和生產等進行高效管理,實現政務、研發、人才等各類高效服務;鼓勵企業與工業互聯網平臺合作,推動集聚區內優化資源配置,各生產、服務等環節互聯互通,推動企業智能化升級。各產業集聚區要按照“一次辦好”的要求,為投資者提供一站式、“線上線下”全方位的投資服務。推動產業集聚區智能化管理應用,鼓勵創建智慧園區。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大數據中心、各運營商、各鎮政府
2.加大政策支持。突出主營業務收入、實繳稅金、新增納統企業、招商引資等重點指標,對產業集聚區進行考核評價,市財政每年拿出200-500元萬專項經費予以獎勵,重點用于“雙招雙引”、企業發展、基礎配套、公共服務等。同時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對產業集聚區新增地方財政貢獻部分,按5-10%給予獎勵,用于支持產業集聚區發展。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萊西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
3.強化金融支撐。各產業集聚區要設立產業基金,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產業集聚區建設支持力度,創新企業融資服務。鼓勵產業集聚區結合產業定位設立大項目專項基金,發揮基金對重大項目招引的撬動作用。推動產業集聚區設立新舊動能轉換參股子基金,投資符合集聚區發展方向的產業鏈企業,促進金融與產業深度融合。支持產業集聚區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募集發展資金。
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鎮政府
4.健全管理機構。各鎮政府要迅速成立和完善管理機構,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專職工作人員,探索運用“規劃+融資+建設+招商+運營”一體模式,加快推進我市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項目承載能力。采取多種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投資公司做大做強,更好地發揮第三方運營作用。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招商服務中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召集人的市工業產業集聚區建設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市財政局等部門組成,統籌協調解決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聽取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協調推進產業集聚區建設。
(二)實施動態管理。將產業集聚區創建提升工作納入全市綜合考核體系,考核評價細則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研究制定,上報市考核辦公室。各產業集聚區按季度報送有關信息和數據,相關部門負責項目調度和運行分析,建立起常態化數據收集、挖掘和共享機制。產業集聚區運行情況,每年度組織考核評價,考評結果上報市委市政府。對完不成年度考核目標的,予以黃牌警告,連續兩年黃牌警告的“產業集聚區”予以淘汰。
(三)形成創建合力。對產業集聚區要集中統籌資源,加大產業集聚區建設,推動產業集聚區引項目、建集群、上規模。各鎮政府要加大對轄區其他產業集聚區的推進建設,對產值規模大、稅收貢獻突出的集聚區,進行表彰獎勵。
(四)鼓勵爭先創優。對照青島市產業集聚區創建標準,積極創建“青島市重點產業集聚區”,對通過青島市重點工業產業集聚區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驗收,評選為“青島市重點產業集聚區”的,青島市財政將給予最高5000萬元獎補,我市財政將同時給予1-2%配套獎勵,大力支持產業集聚區創建提升,形成爭先創優競爭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