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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新一代“青島金花”企業培育工作指南》(試行)和遴選新一代“青島金花”培育企業的通知關于印發《新一代“青島金花”企業培育工作指南》(試行)和遴選新一代“青島金花”培育企業的通知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新一代“青島金花”培育行動方案的通知》(青政辦字〔2019〕71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聯合編制了《新一代“青島金花”企業培育工作指南》(試行)(附件1),現予以印發。同時,于2020年5月10日-31日,在全市組織開展2020年新一代“青島金花”培育企業公開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本市注冊三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國內同行業中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競爭優勢和品牌影響力。企業性質、所有制不限(詳見附件1)。 二、申報材料 (一)2020年新一代“青島金花”培育企業申報表(附件2)。 (二)企業申報報告。 (三)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復印件。 (四)提供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五)有關證明材料和證書復印件。 (六)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3,與附件2一同裝訂)。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企業于2020年5月20日前向注冊地所在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交符合條件的申報表及相關材料。 (二)初審。各區(市)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申報企業有關情況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按強弱順序排序。每區(市)推薦工業企業不超過4個、農業企業不超過3個(市南、市北、李滄區各推薦1個,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服務業企業4個(不含相關行業商協會推薦企業),于2020年5月27日前將申報表(附件2)紙質版和電子版光盤分類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 (三)審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分別對各區市上報匯總材料進行復審,并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確定2020年新一代“青島金花”培育企業建議名單進行公示。 四、有關要求 (一)各區(市)主管部門要嚴格做好初審工作,對本轄區內申報企業報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規范性進行認真審查,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真實性負責。 (二)各申報企業要按照經營狀況、所獲資質及品牌影響力等對照工作指南實事求是填寫,如弄虛作假,經查實將取消本次申報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申報此項評選。 (三)請有關單位嚴格按照申報程序規定時間上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表與申報材料復印件統一編制目錄和頁碼,按提報材料要求順序裝訂成冊(A4紙),一式兩份提報,并加蓋公章。 (五)填表要求: 1.附件2中“行業地位證明”可來自學會、協會等行業部門的證明、簡報、刊物、第三方機構公開發表的報告,也可取自公開發行的報紙、雜志等。 2.材料中數據如不特別指明,應填報2019年度數據,對比數據應填報2019年/2018年、2018年/2017年同期數據。 3.企業數據以公司年報或審計報告為準,提供年報或審計報告時可只保留公開信息即可。
附件:1.《新一代“青島金花”企業培育工作指南》(試行) 2. 2020年新一代“青島金花”培育企業申報表 3. 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5月11日
(聯系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吳世森,電話: 85911249;市發展改革委 袁元,電話:85913583;市農業農村局 石榮芹, 電話:66999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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