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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區關于開展高層次人才培養單位補助 申報工作的通知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實施“梧桐樹”聚才計劃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青西新人組〔2018〕1號)、《關于印發<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實施細則>的通知》(青西新人社〔2020〕10號),為鼓勵支持新區企事業單位加大人才培養力度,現組織開展2018、2019年度培養單位補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培養單位是指新區2018年4月12日后新當選高層次人才(詳見附件1)的區內培養單位,包括在新區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駐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區屬機關事業單位等。 培養單位申報補助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要有具體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指導培養學術技術骨干或博士、碩士研究生)、重大課題或新產品研究開發項目,致力于創新突破、成果轉化,并有每年不少于20萬元的經費投入和其他相應的科研條件; (二)所培育的人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勞動)合同并全職在新區工作,將人事(勞動)關系轉入新區,在新區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外籍人才須持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等有關證件,每年累計在青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三)新當選高層次人才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60周歲以下(196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國際性重要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世界級水平科學家,中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及發達國家院士等可特別放寬至70周歲(195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運行狀況良好,擁有市級以上創新平臺(指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省級重點學科、國家和省“雙一流”立項建設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流動站、專家工作站等),能為引進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條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材料報送 1.《青島西海岸新區高層次人才培養單位補助申請表》(見附件2)紙質及電子版; 2.高層次人才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入選高層次人才的公布文件復印件、所獲相關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4.高層次人才在新區繳納社保及納稅證明,外籍人才來華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等; 5.申請單位法人登記或營業執照、單位銀行賬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6.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原件及彩色復印件,合同原則上需明確人才的服務期限、工作任務或成果、薪酬待遇等內容; 7.人才的年度工作總結,包含人才與聘任單位合作開發新產品、進行重大課題研究和培養創新人才情況、取得的成果等,需加蓋單位公章。 上述材料原件審驗完畢后現場退還,其他材料需裝訂成冊。 三、有關要求 1.請申報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3月20日(周五)11:00前徑送或寄送至區人力資源和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漓江西路987號濱海大廈709室),電子版材料請發送至郵箱(rckfk2017@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2.考慮疫情原因,相關資料原件無法現場提供的,可將原件掃描或拍攝照片發送至郵箱。 3.申報信息務必填寫完整、確保真實,現場提報的申報材料必須齊全,否則不予受理。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申報單位,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
青島西海岸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